序号
类别
产品名称
面料成分以及产品特性
单价
单位
数量
金额
备注
1
男
夏
装
男短衬衣
100%棉,白色平纹,100S/2*100S/2,160*100,透气,吸汗性好,易打理,成衣免烫工艺。
320
件
210
67200
每人3件
2
男西裤
69.8%聚酯纤维,30.2%再生纤维素纤维,透气,吸汗,穿着挺阔,不打褶皱。
条
140
44800
每人2条
3
女
女衬衣
100%棉,白色平纹,100S/2*100S/2,160*100,透气,吸汗性好,易打理,成衣免烫工艺
40
12800
每人1件
4
女连衣裙+皮带
91.3%聚酯纤维,加送皮带8.7%氨纶。透气,吸汗,不打褶皱
600
80
48000
每人2条搭配皮带一根
5
女包裙
100%聚酯纤维
240
9600
每人1条
9
冬装
男女大衣
100%羊毛
1370
110
150700
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叁仟壹佰元整
小写:人民币 333100元整
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且完成甲方所有员工量体工作后,乙方则开始组织原材料采购与生产,最终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定于2020年10月28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货品。
地点:宁乡高新区办公室
乙方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按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否则乙方将承担包装破裂导致货物损坏的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款式及面料组织生产、交付,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并且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缺陷或瑕疵负责。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免费负责处理。
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包括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标准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3)除非合同特殊条款中另有规定的外,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六个月。
按简易程序验收
1)合同签定后乙方负责派出量体技师到甲方现场进行量身定尺寸,甲方有义务予以协助配合。
2)甲方如需增添同款式服装,乙方须按同质、同价优先予以制作,且甲乙双方应签定补充协议。
3)乙方严格按双方认可,并签字后的产品规格明细单尺寸进行生产,如特殊原因需更改面料、款式等,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确定。
4)更改约定:如需更改约定内容,双方均需提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非乙方财务部授权,甲方不得以现金或向本合同约定账户以外的账户支付合同货款,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合同项下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无关的第三方。
8)合同双方中任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同意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邮寄、传真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受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受。
1)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如遇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支付核定的损失金额。核定损失金额的比率为每迟10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3%计算,如果供方在规定期限后的30天内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撤销合同。
2)如双方中途撤消合同(如遇不可抗力除外),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货款总值的30%计算,并赔偿另一方由此产生所有直接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甲方自应付货款之日起,每日按欠付货款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约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不可抗力事故系统指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