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航空光电观测与图像处理实验平台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2024-JH18-W1034)(第1包)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18-w1034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5
公告正文
航空光电观测与图像处理实验平台采购公开招标
(2024-JH18-W103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航空光电观测与图像处理实验平台
二、项目编号: 2024-JH18-W103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名称
技术指标参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1
激光Radar
详见技术要求

1
2
无人机
详见技术要求

1
3
MWIR测温型热像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4
激光测距机
详见技术要求

1
5
跟踪转台
详见技术要求

1
6
黑体辐射源
详见技术要求

1
7
发射率测量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8
高性能图像工作站
详见技术要求

1
9
移动图像工作站
详见技术要求

1
10
数据图像处理实验分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1
说明
1.项目整体分为1包,投标人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3.交货地点:烟台。
4.交货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7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最高限价:24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3 月29日至 4月 10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2 : 30 至 5 : 30 。
(二)申领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 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2023年4月以来(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2023年4月以来(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或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提供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入费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合并报表不作为企业规模和财务状况的评分依据,提供合并报表相关项目不得分)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hjhdcgs@qq.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4 月25日 8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25日 8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山东烟台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山东烟台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0535-5357066
移动电话:13093451513
地址:山东烟台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老师      
办公电话: 0535-5357194   
移动电话: 18811615758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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