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北师范大学换热站、浴池锅炉房及供热外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5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1001gc04310027
预算金额357万元
招标公司东北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0431-8509907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东0431-878888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换热站、浴池锅炉房及供热外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31001GC04310027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31001GC04310027的“东北师范大学换热站、浴池锅炉房及供热外网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换热站、浴池锅炉房及供热外网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
一标段:外网管道、供储水设备、燃气锅炉、电气安装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房屋建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人民币357万元(包括暂列金9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434万元(包括暂列金10万元)。
2.4工程地点:东北师大自由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5天;
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的规定);
3.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1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需具有近一年(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1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5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3.17本项目可兼投不可以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方式如下。
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zgjgczx@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贾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5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招标项目编号:ZZ31001GC04310027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31001GC04310027的“东北师范大学换热站、浴池锅炉房及供热外网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换热站、浴池锅炉房及供热外网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
一标段:外网管道、供储水设备、燃气锅炉、电气安装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房屋建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人民币357万元(包括暂列金9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434万元(包括暂列金10万元)。
2.4工程地点:东北师大自由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5天;
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的规定);
3.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1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需具有近一年(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1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5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3.17本项目可兼投不可以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方式如下。
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zgjgczx@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贾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5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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