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1月01日 17: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1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YTSJ2017-0830)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实施机构
烟台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烟台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人)为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批复(烟政办字[2017]118 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PPP项目,拟定项目为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处理工艺,总规模850吨/日,其中:生活垃圾750吨/日,干化污泥(40%含水率)100吨/日(由300吨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而成);建设内容还包括该项目范围内的生产附属设施及生活设施;服务内容还包括原有资产处置及部分在岗人员安置,全厂占地面积约79.8亩。
3. 项目公司组建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全资组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估算总金额的30 %,项目资本金拟定为总投资的30%,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由项目公司负责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PPP项目的整体建设、运营及移交工作。
4.项目合作期限
4.1项目合作期限为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草签日至预定初步完工日)。
4.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前期、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5.投资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5.1项目合作期限内垃圾焚烧发电售电及国家对新能源电力价格补贴。
5.2项目合作期限内烟台市政府对垃圾处理服务费补贴。
5.3项目合作期限内烟台市政府对污泥处理服务费补贴。
6. 合格社会资本确定方法:
本项目已于2017年12月1日完成资格预审并于2017 年 12 月1日对资格预审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
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可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7. 邀请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并进行竞争性投标的社会资本名单:
7.1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7.2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7.3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7.4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排名不分先后。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投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自2018年 1 月2日起至2018 年 1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8.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发售单位: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04业务窗口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35-2111952。
8.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4社会资本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四楼;附楼东门进入)
9.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4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5 开标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四楼;附楼东门进入)
注: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公告媒介:
本投标邀请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11.其他说明:
11.1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及相关须交纳费用:
11.1.1 投标保证金:
社会资本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55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于招标代理机构,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投标的社会资本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
开户名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帐 号:30203247000846
备 注:为了能够及时准确返还社会资本方保证金,我公司专门根据项目单独设立保证金账户(一项一户),请各社会资本方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账户交纳保证金,因社会资本方自身操作失误导致保证金未汇入指定账户而废标的,责任自负。
财务联系电话:0535-2152260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3楼 财务室
注:投标保证金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金额;
11.2中标社会资本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资产处置费用。如果社会资本没有提交《资产处置费支付承诺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开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支付。
13.联系方式
13.1招 标 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88号
联 系 人:王其杰
联系电话:0535-6151705
13.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裕志
联系电话:0535-2111955
传 真:0535-2111951
邮 箱:sdxyzhaobiao@163.com
发布时间:2018年 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