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东营分行关于选聘61户不良授信尽调律所项目
金额
30.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东营分行关于选聘61户不良授信尽调律所项目
二、招标编号:
【SDDZ2024-6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我行61户不良授信项目,截止目前不良本金余额共计188371.61万元。为全面摸排上述61户不良项目所涉及全部借款人、保证人名下财产线索,为后续我行清收处置定策分析提供专业法律依据,现申请启动上述61户不良授信项目尽调律所的采购工作。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家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30.5万元】
(二)采购流程:
【发布招标公告--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现场开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为保证采购的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我行拟采购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律师事务所提供证明材料并对有关事项做出承诺):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最近一次律师事务所年检通过;
2、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
3、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内部管理规范;
4、擅长处理银行法律事务,业务能力和专长在同业中优势明显;
5、具备与审判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6、收费合理;
7、作出利益冲突避免承诺;
8、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项目分包:
R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中国银行东营分行关于选聘61户不良授信尽调律所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同类型项目业绩一份。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61598837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shandongdezhong.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本项目无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本项目无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14日14:00-14: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4: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银行 (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46-8928823
举报邮箱:dyjwbgs_sd@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南一路270号中国银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615988377
电子函件: sddezhong@163com
中国银行东营分行关于选聘61户不良授信尽调律所项目
二、招标编号:
【SDDZ2024-6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我行61户不良授信项目,截止目前不良本金余额共计188371.61万元。为全面摸排上述61户不良项目所涉及全部借款人、保证人名下财产线索,为后续我行清收处置定策分析提供专业法律依据,现申请启动上述61户不良授信项目尽调律所的采购工作。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家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30.5万元】
(二)采购流程:
【发布招标公告--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现场开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为保证采购的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我行拟采购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律师事务所提供证明材料并对有关事项做出承诺):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最近一次律师事务所年检通过;
2、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
3、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内部管理规范;
4、擅长处理银行法律事务,业务能力和专长在同业中优势明显;
5、具备与审判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6、收费合理;
7、作出利益冲突避免承诺;
8、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项目分包:
R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中国银行东营分行关于选聘61户不良授信尽调律所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同类型项目业绩一份。
售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61598837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shandongdezhong.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本项目无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本项目无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14日14:00-14: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4: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银行 (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46-8928823
举报邮箱:dyjwbgs_sd@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南一路270号中国银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615988377
电子函件: sddezhong@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