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兴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7月19日,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对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检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根据《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建设项目性质、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迁改建

建设地点: 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一楼

建设内容: 绞线拉线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8月30日获得鹤山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线束1000万套、温控器500万套、联锁组件70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鹤环审(2013)236号 )同意建设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见附件1

2024年6月针对公司现有产品活动:企业有白班,人数:2;上班时间:8:00-18:00;工序绞线、压出、印字自主验收。

2024年6月,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兴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深圳市兴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监测项目为厂界噪声、工业废气和生活污水,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了《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见附件2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污染物的治理投资2万,占项目总投资的 20%。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范围为“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生产主体和辅助设备的环保设施和措施完成及运行情况。

1) 对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检查,核实本项目的产品内容以及各个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实际生产能力;

2) 检查项目各个单元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实际配置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

3) 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确定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气、噪声等相关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

4) 检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核查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资料核实和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相比,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工业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生产过程挤出、印字加工总VOCS、颗粒物,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的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并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和厂区绿化降低其影响。

(二)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厂界噪声,主要是生产现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定期检修维护保养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四、监测结果

经监测工业废气和噪声均符合指标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的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请参见附件2 监测详细数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综上,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规定要求,专家组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1) 本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

2) 生产过程挤出、印字加工总VOCS、颗粒物相关废气高空排放;

3) 项目厂界噪音排放达标;

4)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理;

5)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真实全面、点位布设及检测方法选用正确、数据准确,验收监测结果有效;

6)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7) 本项目已经获得获得鹤山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线束1000万套、温控器500万套、联锁组件70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鹤环审(2013)236号 )同意建设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经验收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 规范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做好管理台账。

2. 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组(签字)

深圳市兴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李双 李顺      曾繁球

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张爱民 陈景辉

  

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 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pdf 1.8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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