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公司2024-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jx10-fw015-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魏全义0996-217570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1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公司2024-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4-XJX10-FW015-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甲方的安排,对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所属车辆进行维修服务及博大、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车辆审验服务;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镇石油基地、库尔勒市、喀什市、库车市、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柯克亚气田、和田河气田、阿克气田)等区域。
2.2招标范围:
主要承担甲方在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镇石油基地、库尔勒市、喀什市、库车市、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柯克亚气田、和田河气田、阿克气田)等区域执行任务的卧车、越野车、客车、客货车、罐车、机具、消防车、特种车(机动车部分)等车辆的修理业务,各项维修、小修、救急车辆以及车辆维保,一、二级维修、维护、保养,故障修理,大中修,派外救急车辆作业,日常性巡检保养等,运输车辆的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博大、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车辆审验服务等。
2.3服务/工期: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本次合同签订采取 “1+1+1”方式,共计3年。分为三个阶段签订,每阶段 1年;第一阶段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第二阶段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第三阶段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2.4施工/服务地点: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镇石油基地、库尔勒市、喀什市、库车市、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柯克亚气田、和田河气田、阿克气田)等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①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②具备有效的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级及以上的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备案表(交通运输管理局(发证机关));③与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合作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及危废处置合作商的营业执照。
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证件的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承担过与本项目有关的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2)提供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及以上以佐证合同的真实性)。
3.3人员要求:无
3.4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见设备工具明细表)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设备工具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分类 | 设备或工具名称 | 数 量 | 备注 |
1 | 汽车诊断设备 | 汽车解码器 | 1 | |
电脑 | 1 | | ||
四轮定位仪 | 1 | | ||
检测仪 | 1 | | ||
分析仪 | 1 | | ||
制动台 | 1 | | ||
防冻液冰点仪 | 2 | | ||
2 | 养护清洗设备 | 自动变速箱清洗换油机 | 1 | |
黄油加注机 | 1 | | ||
冷媒回收加注机 | 1 | | ||
喷油嘴清洗检测设备 | 1 | | ||
3 | 钣金烤漆设备 | 抛光机 | 2 | |
打蜡机 | 2 | | ||
烤漆房 | 1 | | ||
烤漆灯 | 1 | | ||
喷枪 | 1 | | ||
4 | 轮胎设备 | 平衡机 | 1 | |
拆胎机 | 1 | | ||
充氮机 | 1 | | ||
补胎机 | 1 | | ||
5 | 其它 | 举升机 | 2 | |
套装工具 | 2 | | ||
扳手套装工具 | 2 | | ||
套筒工具 | 2 | | ||
力矩扳手组合 | 2 | | ||
38A件套棘轮扳手套筒组合工具 | 2 | |
(提供具备招标人要求的设备完好,且所有设备服务于此项目中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QHSE 要求
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②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组织机构、职责及相关资料和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④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截图或现场查询。
3.7公平竞争承诺
投标人不存在、不涉及黑恶势力,承诺公平竞争。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3月20日1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5日23时59分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3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通过绑定的钱包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核实钱包余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的余额(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魏全义
电 话:0996-2174419
电子邮件: qhweiqy_thyt@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附件:1.管理平台投标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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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
一、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以下 | 1.26万/单 | 1.26万/单 | 1.26万/单 |
100万-500万以下 | 0.924% | 0.672% | 0.588% |
500万-1000万以下 | 0.672% | 0.378% | 0.462% |
1000万-5000万以下 | 0.42% | 0.21% | 0.245% |
5000万-1亿以下 | 0.21% | 0.084% | 0.14% |
1亿-5亿以下 | 0.042% | 0.042% | 0.035% |
说明:“以下”均含本数,其它不含;上述标准均为不含税价,收取费用时应加上税金(增值税率6%)。
举例: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单(100万元以下)×1.26=1.26万元
(500-100)万元×0.588%=2.352万元
(1000-500)×0.462%=2.31万元
(5000-1000)×0.245%=9.8万元
(6000-5000)×0.14%=1.4万元
合计收费=1.26+2.352+2.31+9.8+1.4=17.122万元
含税费用=17.122×1.06=18.14932万元
二、缴款信息:
收款人帐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收款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幸福路支行
收款银行帐号:88202100582820000010
收款银行行号:313882000088
三、发票开具:
由经办人凭中标通知书(或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允许电子件)、开票信息及身份证原件,在每月1-25日正常工作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到新疆库尔勒市塔指石油小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开具、领取。
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996-2173280、217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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