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20 10: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080
项目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北区)位于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新康村。购买服务内容:负责管理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客房和外来人员接待服务;食堂(早餐、中餐、晚餐)食品加工和制作以及就餐过程中的服务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人员配置
采购人根据实际和现有条件,免费为中标人提供办公场所、水、电资源等基本工作条件。采购人提供劳动用品用具、保洁耗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日常零修零件。
1.项目经理1人,负责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2.保洁服务。配置6人 ,主要负责室内客房整理打扫,会议室、大厅、走廊、卫生间、楼梯、大门、玻璃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食堂保洁工作。
3.保安服务。配置6人,应具有保安证,上岗前出示。负责办公区域的门卫岗、机动岗、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等公共区域24小时安保,公共秩序管理、安全维护,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各出入口值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4.食堂服务。配置1名厨师、2名副厨、1名墩板、1名面案、7名勤杂,按照采购人提供食材根据每日实际人数提供一日三餐。食堂人员应具有健康证,上岗前需出示。
5.服务人员。6名食堂服务员;5名客房服务员,负责食堂和客房安排、布置会场、统计就餐人数、客房使用和日常卫生情况。
6.司机1名,负责接送员工早、晚通勤。
7.维修服务。电工1名;万能工1名,根据项目需求完成日常维修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止(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杨程伟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金汤东路6号
联系方式:0415-3760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李明浩(中标事宜联系人:王辉 梁艳 吴景利)
电 话:0415-217235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2177388)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