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质安院两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质安院两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FW-04-2023029
一、项目名称
市质安院两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二、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布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三、服务范围
为电梯物联网市级平台系统、特设e管小程序两个信息系统提供等保测评服务。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实施要求
1.应通过自身在等保测评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充分考虑到信息系统实际情况,提供一份具体细致的、操作性强的等级保护实施计划,协助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相关工作。
2.应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有关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对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进行科学公正的综合测评活动,完成对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落实情况与等级保护相关标准要求之间的符合程度的测试判定。
3.整理测评数据,对资料和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测评报告。
4.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做到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并使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达到广东省公安厅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验收标准
取得合格的等保测评结果通知书即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2007);
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5、《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
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中心技术要求》(GB/T 36958-2018);
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监测基本要求与实施指南》(GB/T 36635-2018);
9、《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GB/T 36627-2018);
1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
1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1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项目相关文档: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需求文档、设计文档等。
六、预算金额及付款要求
(一)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
(二)付款要求: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七、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八、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细则
九、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价,否者标书失效。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货物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投标所需材料:
1)承诺函(附件一);
2)报价表(附件二);
3)若根据项目情况需其他文件的,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例如服务承诺等(要有联系人、技术团队、人员持证(扫描件)、服务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
4)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的其他证照)复印件;
5)投标人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6)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没有,无需提供);
7)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三)。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否则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12:00,收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标。
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质安院。
快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412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5-25920230
附件一: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方收到贵方的 (采购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该采购项目的一切所需。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方认为贵方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之规定,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我方愿以本承诺函填写的总报价为最终投标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8. 我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9.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报价总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可根据投标人自身需求填写,选填。
1.4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分项价格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FW-04-2023029
一、项目名称
市质安院两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二、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布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三、服务范围
为电梯物联网市级平台系统、特设e管小程序两个信息系统提供等保测评服务。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实施要求
1.应通过自身在等保测评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充分考虑到信息系统实际情况,提供一份具体细致的、操作性强的等级保护实施计划,协助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相关工作。
2.应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有关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对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进行科学公正的综合测评活动,完成对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落实情况与等级保护相关标准要求之间的符合程度的测试判定。
3.整理测评数据,对资料和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测评报告。
4.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做到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并使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达到广东省公安厅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验收标准
取得合格的等保测评结果通知书即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2007);
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5、《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
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中心技术要求》(GB/T 36958-2018);
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监测基本要求与实施指南》(GB/T 36635-2018);
9、《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GB/T 36627-2018);
1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
1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1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项目相关文档: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需求文档、设计文档等。
六、预算金额及付款要求
(一)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
(二)付款要求: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七、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八、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部分 | 6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 实施方案 | 8 | 评审内容: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项目实施方案,包括: 1.测评内容 2.测评流程 3.测评方法 4.测评工具 5.测评进度安排 6.项目成果交付物 7.保密措施 8.项目管理措施 证明材料:投标人响应的实施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8分。 | |
2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5 | 项目负责人评审标准: 1.具有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资格证书,得5分。 2.具有质量或标准化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5分。 3.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信息安全专业,得5分。 证明材料: 提供有效证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在投标人处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注: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 |
3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 15 | 项目团队成员评审标准(不含项目负责人): 1.测评小组成员中,有5个或以上成员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得5分。 2.测评小组成员中,有1个成员或以上同时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和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5分。 3.测评小组成员中,有5个或以上成员获得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证书,得5分。 同一人持有不同证书可重复计分。 证明材料: 提供有效证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在投标人处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注: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 |
|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8 | 评审标准: 投标单位每提供一个等级保护测评相关业绩,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最多得8分; 证明材料: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合同配置清单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且时间为近三年的(自2021年01月至本项目开标之日)。 2.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有效证明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
| | 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6 |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有检测/检验相关管理平台或诊断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与检测/检验工作相关的试验/测试方法或装置等专利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4分。 证明材料: 1.要求提供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 供应商认证情况 | 8 | (一) 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其中一项证书得2分,满分8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3 | 商务部分 | 3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4 | 资质证书以及检测标准 | 30 |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证书)的,得5分。 2.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得5分。 3.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AL)资质认定授权证书,得5分。 4.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证书)并且具有以下三个标准资质的,每个得5分,最多得15分。此项最高分为30分。 1)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 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2)GB/T34975-2017《信息安全技术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 3)GB/T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证明材料: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九、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价,否者标书失效。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货物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投标所需材料:
1)承诺函(附件一);
2)报价表(附件二);
3)若根据项目情况需其他文件的,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例如服务承诺等(要有联系人、技术团队、人员持证(扫描件)、服务方案等内容,服务方案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等);
4)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的其他证照)复印件;
5)投标人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6)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没有,无需提供);
7)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三)。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否则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12:00,收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标。
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质安院。
快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412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5-25920230
附件一: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方收到贵方的 (采购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该采购项目的一切所需。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方认为贵方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之规定,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我方愿以本承诺函填写的总报价为最终投标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8. 我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9.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报价总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可根据投标人自身需求填写,选填。
1.4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投标总价 | 服务期限(日历日) |
| 大写: 小写: | |
分项价格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总价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合计:大写 小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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