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商业配套项目(GZ368地块)
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商业配套项目(GZ368地块)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备〔2023〕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航空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商业配套项目(GZ368地块)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生态科技新城境内,东至夏桥路,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规划防护绿地,北至庄台河绿化带。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606m2,总建筑面积约228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200.00m2,地下建筑面积8600m2。
2.3 招标范围: 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商业配套项目工程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
2.4 监理服务期:工期2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98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总监理工程师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5 日至2023年11月10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14时30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扬州航空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万福路88号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编: 225000
邮编:225012
联系人:钱工
联系人:陈刚
电话:0514-87857885
电话:0514-87880356
传真:/
传真:0514-87880356
电子邮箱:/
10. 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2023 年 11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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