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娄烦国道241南山连接线公路EPC总承包项目物资询价采购通知单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jdqj-lf241ljx-sht-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贾飞173615609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娄烦国道241南山连接线公路EPC总承包项目物资询价采购通知单
编号:ZTJDQJ-LF241LJX-SHT-013
致:被询价的供应商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娄烦国道241南山连接线公路EPC总承包项目,欲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商家若有供货意向,请在铁建云链平台上按我方规定的要求进行投标。
一、项目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二、采购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商砼
C25
立方
850
国道241连接线施工地点


商砼
C30
立方
150
国道241连接线施工地点



 
1.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 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者三(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 财务能力: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保证三流一致(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
5. 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通过国家相关规定的认证体系(如果有)。
6. 履约信用: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建设单位、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六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
7.其他:询价响应供应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四、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杂费、装车、保险、利润、税费(含土地资源税、环保税)、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含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相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本次询价物资验收:过磅验收。
  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文件无效,按否决其询价资格处理
(1)报价一览表和承诺书未签字盖章的;
(2)询价响应内容、售后服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
(3)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
五、结算和付款
1.结算价格
1.1按中标单价每月进行结算
1.2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单价必须保持固定不变;结算数量按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付款方式
2.1结算和付款按照集团公司“统一付款”制度的业务流程实行。
每月  15  日卖方需主动与买方对账,由买方出具正式对账单。卖方根据双方核实无误的对账单需在每月  20  日前按买方要求提供全额、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货款支付
根据“先开票、后付款”原则,卖方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 7 天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待该发票通过买方税务认证后,买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到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内,银行账号信息见合同前条款。
(2)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货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双方约定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买方在收到10.1所列单证后次月15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25%的货款在该批物资交验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验合格6个月后付款,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通过  银行转账(包括不限于票据等)、融信、云信、铁建E信通、等方式   结算方式分期支付.
 对货款的支付双方谅解约定:在业主给甲方的计量进度款不到位或拖欠资金的情况下,乙方愿与甲方共担责任,甲方可以部分支付货款。甲方因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13.3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运杂费由卖方承担,实行一票制   。
    13.4预付货款:  无 。
13.5卖方提供的发票还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税票密码打印不能超出发票密码区。
六、注意事项
1. 请按前要求扫描并打压缩包发送至各相应邮箱或按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我项目部。
2. 填写《报价一览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询价响应单位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可在表右侧增加一栏备注,在备注栏中填写。
3.报价文件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报价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报价一览表》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询价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娄烦国道241南山连接线公路EPC总承包项目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君宇大街市场监督局对面  
联系人:贾飞        
联系电话:17361560973
电子邮件:1297740139@qq.com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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