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关于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的不动产及地上附着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622.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9/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22.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1120日10时至2019年11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46/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拍卖对象范围为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不动产权证号:垦国用(2014)第340号)不动产的不动产及地上附着物。

(一)房产土地登记状况

土地: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垦国用(2014)第340号”:土地使用权人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座落于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地号为1-10-21-1,图号为61.25-07.50,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利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2064年6月18日,土地使用权面积32960.1平方米,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960.1平方米。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现场查勘情况,拍卖对象具体范围及座落、规模、用途等权属情况如下:

类别

序号

房屋所有权

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

坐落

幢号

建成

年代

结构

所在层数/总层数

面积(㎡)

用途

备注

房屋

1

-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

-

2015

砖混墙体,彩钢板顶

1/1

1,851.48

厂房

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2

-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

加建1

2015

砖混墙体,彩钢板顶

1-2/2

4,883.10

办公、厂房

加建

3

-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

加建2

2015

彩钢板

1/1

251.32

车棚

加建

4

-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

加建3

2015

轻钢

1/1

435.93

宿舍、厨房

加建

5

-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

加建4

2015

轻钢

1/1

88.55

锅炉房

加建

合计

7510.38

土地

序号

国有土地证号

土地使用权人

座落

地号

用途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1

垦国用(2014)第340号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

1-10-21-1

工业

32960.1

出让

2064年6月18日

合计

32960.1

根据项目核准、规划文件、施工许可证等法律文件的取得情况: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地字第370521201400010KFQ号

用地单位: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用地位置:

中兴路以北,开发区路以西

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

32960.1平方米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建字第370521201500003KFQ号

建设单位: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主食加工车间

建设位置:

开发区中兴路以北

建设规模:

8317平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换证后)

许可证号:

建字第370521201700027换发号

建设单位: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主食加工车间

建设位置:

垦利区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许可证号:

编号KKSX15007

建设单位:

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主食加工车间

建设地址:

开发区中兴路以北

建设规模:

8317平方米

合同价格

631.00万元

设计单位:

东营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东营鲲鹏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工期:

2015.5.15-2015.12.15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附属物

1

水泥地面

7,725.23

平方米

2

围墙

214.18

3

大门

1

(二)实物状况

类别

名称

结构

层数

测绘面积(㎡)/体积(m3)

建筑物现状

地上建筑物

厂房

砖混墙体,彩钢板顶

1/1

1,851.48

厂房,砖混墙体,彩钢板顶,外墙抹灰,室内地面部分为水泥地面

加建1

砖混墙体,彩钢板顶

1-2/2

4,883.10

厂房,一层为加工厂房,铺设瓷砖地面,二层为办公,走廊、房间铺设瓷砖地面,石膏板吊顶

加建2

彩钢板

1/1

251.32

彩钢板车棚,花砖地面

加建3

轻钢

1/1

435.93

宿舍、食堂加建,砖砌基础,复合板墙体,房屋瓷砖地面,部分水泥地面,房屋部分石膏板吊顶,铝合金窗

加建4

轻钢

1/1

88.55

锅炉房砖砌基础,复合板墙体,水泥地面,塑钢窗

(三)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基础设施配套

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公共服务设施

靠近中兴路,附近有山东挪亚工贸有限公司,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山东胜利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度较好,距离医疗服务机构较远,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工业氛围较好。

交通便捷度

南临中兴路,道路通达性较好,交通较便捷。

环境景观

环境景观一般。

评估价:16228800元,起拍价:9088128元,保证金:9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

备注:拍卖对象加建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1115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金额等信息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查询。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18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1月29日17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9)鲁0521执恢66号拍卖余款”。

户 名: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账 号:8112501012900554294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46-258125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46-258125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司辅电话:19853163365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

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路以西、中兴路以北的不动产及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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