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供电局数据网异常流量检测模块加装项目购置终端探针-(广州兆和电力)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二、 项目概况
1、中山供电局数据网异常流量检测模块加装购置终端探针等物资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标包1 |
本工程按照南方电网电力系统【2019】4号文“2019年南方电网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建设和深化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建设,需在中山局数据网关键流量节点部署万兆流量探针1台,千兆流量探针2台,万兆光模块1块。 目前南网总部部署的数据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流量探针、沙箱等核心设备均是华为设备,系统采用“一级部署、多级应用”方式,公司总部负责建设及运维平台,网、省、地各级单位应分别建设及运维流量探针、沙箱等监测设备,采集综合数据网、调度数据网流量并送往平台进行分析。 由于接口互通性限制,流量探针、沙箱等监测设备需和平台须为同一制造商设备。为确保形成全网流量统一分析处理、全网威胁态势统一管控呈现的一体化架构,必须采用华为设备。 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10.7.1.3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本期新增的1台万兆流量探针和2台千兆流量探针拟采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设备。因此,该项采购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由于广州兆和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此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因此该项采购拟向广州兆和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
三、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
标包 号 |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兆和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原产品供应商授权单位 |
终端探针[终端探针] |
五 、 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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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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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4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
5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6 |
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且同一标包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
7 |
若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8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9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10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 、公示期限
201 9 年 11 月 26 日至201 9 年 11 月 30 日。
七 、发布公示的媒介
采购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 、 业务咨询 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联 系 人: 张永杰 电话: 0760-883925 48
地 址:中山市 东 区 博爱六 路 68 号
采购代理:广东 电网物资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 工 电话: 18924976664
Email : [email protected]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九 、异议及处理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徐小姐 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 020-85125281
受理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异议提出的时限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四)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 9 年 11 月 26 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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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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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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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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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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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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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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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