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庄镇西南门村、方尚村2022年“一村万树”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8.5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hxy-2023003
预算金额38.55万元
招标联系人荔莹洁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亚勇182196436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GSHXY-2023003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庄镇西南门村、方尚村 2022年“一村万树”工程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99)其他
联系人 荔莹洁 联系电话 18298861550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3-14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3-15 18:00:00
采购单位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新庄镇西南门村、方尚村 2022年“一村万树”工程001 GSHXY-2023003 工程-施工 385508.0(元)

公告内容
新庄镇西南门村、方尚村 2022年“一村万树”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项目建设工作需要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庄镇西南门村、方尚村 2022年“一村万树”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林发[2022]14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新庄镇西南门村、方尚村 2022年“一村万树”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庄镇西南门村、方尚村 2022年“一村万树”工程
2、项目编号: GSHXY-2023003
3、招标单位单位: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4、建设内容:在西南门村 5.4 公里道路两侧栽植植栾树100株、樱花 850株、银杏 100株,共计1050株; 沿线150户农户庭院栽植牡丹 3000株,沿线 13 亩边角地裁植金银花780株。在方尚村 3.5 公里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红叶李 1000株,国槐 500 株,共计 1500 株;沿线 150户农户庭院裁植牡丹 3000 株,养殖场及周边空地绿化 11 亩,栽植樱花、塔柏等树种 3408 株,金银花 2668 株: 八组担水沟的荒山荒地实施人工造林 20亩,裁植 3 年生油容器苗 2220株。
5、项目地点:宁县新庄镇西南门村、方尚村。
6、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7、工期:10日历天。
         开竣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8、预算控制价:385508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或造林经营范围;
3、投标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5日18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3月15日18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县新庄镇
联 系 人:荔莹洁
联系电话:1829886155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市直机关小区北区103
联 系 人:赵亚勇
联系电话:18219643659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5.74.125.183: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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