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26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单工020-390534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6
公告正文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626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日 0时0分~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454.4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国内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咨询: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中国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六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4月-2022年9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给排水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勘察专业)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牵头人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落款出具,并由牵头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六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4月-2022年9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2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26日 9时45分 - 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代理联系人:单工、钟工
- 联系方式:020-39053421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43314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1.招标公告-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pdf1.招标公告-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pdf
- 2.招标文件-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doc2.招标文件-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doc
- 3.【招标合同范本-公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合同9.26-定稿.docx3.【招标合同范本-公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合同9.26-定稿.docx
- 附件1-健康谷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书 (一期)0926.docx附件1-健康谷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书 (一期)0926.docx
-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健康谷建设项目勘察、方案和初步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9.26-定稿.docx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健康谷建设项目勘察、方案和初步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9.26-定稿.docx
-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研、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费用计算表.pdf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研、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费用计算表.pdf
- 1.招标公告-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doc1.招标公告-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doc
- 2.招标文件-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pdf2.招标文件-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pdf
- SL202209210051-20220929221501.GZZB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