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裕安区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202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六安市裕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市新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32791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裕安区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XH202300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徐集镇境内
(四)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五)代理机构:六安市新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建设规模:裕安区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徐集镇境内,主要内容为新建管理服务用房(为民培训教室、农资展厅、农资质量检验室、农业专家咨询室)、皖西北农业机械调度中心库房、员工生活用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裕安区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建设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三、项目发包价
项目最高限价:187500.00元(含招标代理等费用,标准按照裕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主体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下的50%。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监理服务期:监理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止,其中现场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六、承包方式
由承包人对本项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理,承包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二)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拟任的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是本单位人员。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五)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是 □否
八、现场踏勘
(一)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13225809111
(二)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慕工 联系电话:0564-3279144
九、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5时00分
(二)发包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高速财富广场1404室
(三)发包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发包文件获取方式:1、受邀请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受邀请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备注: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本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②招标人的推荐函)递交投标文件,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投标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六安市裕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电话:13225809111
代理机构及电话:六安市新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64-3279144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布的项目概况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核算报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报价为承包价,成交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如有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四)鼓励承包企业选用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等建设材料。
(五)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代理单位:六安市新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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