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关于辽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背景
为巩固辽中区“三区三线”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非耕地等问题,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以及沈阳市有关工作要求,为辽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完成上报审查。
二、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问题图斑工作底图基础上,结合最新国土变更调查,通过收集基础资料、内业判读、下发底图确认等方式,全面核实问题图斑、分类提出处置意见、编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及统计表、对调出部分整理举证材料、完成成果数据库汇交并通过质检,为辽中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实施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提供技术服务。
2.项目成果
包括文本、数据库。
3.依据
(1)《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
(2)《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
4.成果数量
(1)成果文本报告以标准A4文本形式提供,数量5套;
(2)成果的电子文件,含文本、数据库gdb格式。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内完成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项目成果通过市自然资源局级审定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提供相应发票,支付合同价款的70%;项目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检查下发地方启用后,提供相应发票,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经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审查合格,并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审定,项目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检查下发地方启用后即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