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G420241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池州市北山矿区外围水泥用灰岩矿勘探(补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中“人员配备表”,现更正为: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工作范围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统筹安排项目整体工作 | 具有工程技术人员矿产地质类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及以上。 |
2 | 地质组 | 4 | 负责地质测量,勘探线编录,钻孔编录等地质技术工作 | 其中一人具有工程技术人员地质类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及以上。 |
3 | 测量组 | 3 | 负责地形测绘等测量技术工作 | 其中一人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测绘类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及以上。 |
4 | 水工环组 | 3 | 负责水工环地质测量,水文孔等水工环地质工作 | 其中一人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水工环类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及以上。 |
5 | 钻探组 | 3 | 负责组织钻探施工 | 其中一人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探矿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及以上。 |
6 | 测试组 | 2 | 负责测试实验数据 | 其中一人具有工程技术人员地质实验测试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及以上。 |
注: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 |
2.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业绩”评分标准内容,现更正为: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矿产普查或详查或勘探项目的,每有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
3.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荣誉或奖项”评分标准内容,现更正为:
供应商获得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产勘查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获奖时间、获奖内容等关键性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对应项目业绩合同。
4.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内容,现更正为:
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4分)
具有工程技术人员矿产地质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技术人员矿产地质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
二、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本项满分为20分):
1.地质组:具有工程技术人员地质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技术人员地质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
2.测量组: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测绘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测绘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
3.水工环组: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水工环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水工环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
4.钻探组: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探矿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技术人员探矿工程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
5.测试组:具有工程技术人员地质实验测试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技术人员地质实验测试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
特别说明:同一人提供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等级证书的只记一次且只按最高等级记分。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西路18号
联系方式:18356677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亿方舟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池区建设西路578号六楼
联系方式:17839965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奎
电 话:17839965303
五、附件
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