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3.3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900-01523
预算金额49774.14万元
招标公司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赵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硕0417-3355095
中标公司阜新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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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732c93f218411b60c65-7809
采购人: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文件特许经营项目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编号:JH22-210900-01523
第一章说明1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二○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招标文件205、采购工作原则184、费用承担173、合格的供应商172、项目描述151、定义与解释14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准备2210、补充通知219、招标文件的修改218、招标文件的澄清207、供应商的责任206、招标文件内容20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315、投标文件的份数2314、投标文件的语言2313、投标保证金2212、投标文件的符合程度2211、投标文件的格式22
20、投标文件有效期25第五章投标有效期25★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24★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24★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采用电子远程不见面开标,不适用)24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4
25、修改材料的提交2624、不许修改2623、允许的修改与撤回26第六章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2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和退还2521、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延长25
30.4.3符合性审查3130.4.1资格审查2930、投标文件的评审2729、开标27第七章开标和评审2726、拒绝投标文件的通知26
35、成交供应商的选定3834、资格确认38第八章成交供应商选定3833、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3732、供应商排序3631、投标文件的评分细则33
40、项目特许经营期3939、投资规模3938、项目运作方式3937、项目公司组建39第九章项目边界条件3936、成交供应商的通知38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5(二)报价一览表44(一)供应商致函43一、投标文件综述43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4141、回报机制39
附:财务报表49(二)财务数据表48(一)营业执照48二、投标人基本资料48(五)供应商基本信息表47(四)授权委托书46
(八)供应商声明函55(七)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函54(六)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会计制度的声明函53(五)企业信誉证明52(四)社保缴纳证明51(三)纳税证明50
五、项目方案61四、对《特许经营协议》的内部审批时限60三、对项目边界条件的应答59(十一)关于“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58(十)廉洁承诺书57(九)联合体协议书56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部分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另附64六、其他材料62(三)法律方案61(二)财务方案61(一)项目技术方案61
项目概况 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最高限价:污水处理费3.92元/吨(含税价格,最高价);预算金额:49774.14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900-0152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阜新市人民政府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方式引入特许经营者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在特许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 | 1 |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2)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投融资、建设、运营能力满足项目实际投融资需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文件售价:免费方式:线上下载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七、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2022年10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名称: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gxgjgczxppp@126.com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5、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418-3308060联系人:赵科长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
3、项目联系方式开户行:阜新银行南环支行保证金收款账户:12009000082005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办事处邮箱地址:gxgjgczxppp@126.com联系方式:0417-3355095
温馨提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联系电话:0417-3355095项目联系人:刘健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联 系 人:赵科长联系电话:0418-330806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人 :刘健联系电话:0417-3355095 |
3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合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满足项目实际投融资需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2)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
4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R否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
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R是£否 |
8 | 项目建设范围 | 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拟建厂址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侧地块,处理规模5万吨/天。建设内容包含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站、曝气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回流污泥泵池、污水提升泵池、高效沉淀池、连续流砂滤池、砂滤池机器间、消毒接触池、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电站、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机修及水源热泵间、综合楼、门卫等新建的建、构筑物的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暖通、景观等内容。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管道d1200~d1600mm,长度14.7km。 |
9 | 项目特许经营主要范围 | 项目采购范围:阜新市人民政府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方式引入特许经营者成立项目公司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在特许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权益、技术资料等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部门。政府部门拥有对本项目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所有权。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49774.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066.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65.18万元,预备费3538.54万元,建设期利息1900.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3.06万元。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总体建设期2年,运营28年,共计30年。 |
10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 | 项目运作方式:BOT | |
12 | 投标文件接受文字:中文 | |
13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R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4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
15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120万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4、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办事处保证金收款账户:12009000082005开户行:阜新银行南环支行行 号:313229100041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除转账支付外,允许以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需在企业基本帐户开具,企业基本账户无权开具保函的,由其上级银行开具,保函可以采用银行出具的格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形式缴纳的按下述要求执行:1)、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审查不通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纸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最迟在开标前一日原件将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代收保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返还未中标人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签订合同后5日内返还中标人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3)、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需制作为电子图片,附加在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需注明所项目名称,否则,由此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退还:供应商需将代理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投标单位对开的保证金收据(收据背面注明公司名称、原汇款账户开户行账号信息)送达至代理公司。经由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审定合格后方可退款。清退保证金时间:每周周一、周三申请清退投标保证金。预计每周周二、周五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单位银行账户中(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期间需供应商电话核实本单位账户信息,信息无误后退还。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并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原件现场核实本单位账户信息,信息无误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7-33550956、其它:请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中附言栏内标注项目编号GXTC-A1-2242008。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7、若潜在特许经营者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6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件1份,备份件形式可以为光盘、U盘、(邮寄至招标人地址)、电子邮件(发送至gxgjgczxppp@126.com),备份件需要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待到达开标时间后发送解密密码至招标代理邮箱gxgjgczxppp@126.com。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存档。 |
17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18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19 | 评审办法及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
20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按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21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R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22 | 拦标价 | 本项目竞标标的最高上限为:污水处理服务费3.92元/吨(含税单价);投标文件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作无效响应处理。 |
23 | 特许经营前期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 在本项目发布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支付本项目服务费合计:【固定服务费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整(RMB1120000.00)】,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但此项费用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
24 | 其它前期工作费用: | 项目公司在注册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应收款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立项所需的工作发生的费用。 |
25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17-3355095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26 | 电子招标: | 采用 |
6.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5.响应文件中应上传《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建议使用CA签章,签章情况遵循各CA平台规则,如使用扫描件形式上传响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M,并确保图片清晰,上传时供应商有自检功能,如因图片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需制作采购文件的备份件,备份件形式可以为光盘、U盘、电子邮件,以光盘和U盘形式的备份件如未使用,将退还给供应商,使用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件供应商可以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2.因电子CA种类比较多,代理机构提供电子设备可能造成无法解密情况,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设备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可以进行远程解密。1.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若解密时间超过要求时间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9.具体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8.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7.供应商响应文件如出现无法上传的情况可以换台设备或者更换网络环境尝试下载。(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邮寄地址: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事业科,赵科长0418-3308060收。并在邮寄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备份件形式为光盘、U盘形式的:一、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邮寄)递交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相关联系方式如下: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以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文件要求,温馨提示如下:关于疫情防控的提示未尽事宜请咨询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参加会议的供应商代表须在开标时间前,将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邮寄投标文件的快递单号(如有)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会议时间:同采购公告内开标时间,请至少提前十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室。会议ID535690519、会议密码221025。二、不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将以“腾讯会议”形式要求各位供应商代表参与会议,请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发送至发送至邮箱gxgjgczxppp@126.com,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GXTC-A1-2242008+投标单位名称+备份件”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接收文件截止时间送达到,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投标单位名称和所投标包号。备份件形式为电子邮件的:
1、定义与解释第一章说明未尽事宜请咨询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在会议聊天栏内以文字形式提出,如1分钟内未发表意见视同同意;进入会议默认对所有参会人员静音,在唱标阶段开启音频,供应商代表须自行静音,避免造成网络会议混乱;参加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进入会议内须将名字修改为“单位简称+姓名”;
(3)“采购项目名称”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公告。(1)“采购人”1.1定义
(6)“成交供应商”指根据本文第33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5)“成交候选供应商”指递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企业。(4)“供应商”“投标人”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9)“投标文件有效期”指根据本文第17条,合格的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递交截止时间”指阜新市人民政府。(7)“特许经营项目授权主体”指按照本文第35条的规定选定的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本项目成交特许经营者。
(12)“投标文件”指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11)“生效日期”指由实施机构与成交供应商签署的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10)“草签特许经营协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
对本招标文件的解释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1.2解释本文件中出现但未定义的名词或术语,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包含的项目协议中规定的含义为准。指由中标特许经营者组建的,旨在完成项目合同而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13)“项目公司”指由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的投标文件,以及应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而提供的书面澄清和补充文件等。
(6)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文件中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5)在本招标文件中,无论何处及由任何方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其书面形式。(4)本招标文件任何章、条或款的小标题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当然解释,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3)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当使用词组“包括”时无论其是否包含“但不限于”字样,仍视为包括本招标文件全部其它相关条款。(2)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提及的一方或双方均为本文的一方或双方及其正当的继任者或受让人。(1)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其中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指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和附件。
采购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1)项目采购范围2.1采购内容及项目介绍2、项目描述(8)如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存在矛盾或模糊之处,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7)提及本招标文件时应包括以任何方式修改、补充和替代的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本招标文件的附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的条款与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条款、招标文件附件条款有抵触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条款为准。
(4)投资规模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3)特许经营期限详见前附表及特许经营协议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座,选址位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南侧煤场,工程用地面积68834.3㎡。污水处理规模5×104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改良AAO+二沉池+高效沉淀+连续流砂滤池+消毒接触池;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工艺,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达到60%以下后外运处置。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管道d1200~d1600mm,长度14.7km。(2)项目概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34%,为10174.14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本项目注册资本实缴到位期限应满足项目融资需求。本项目由特许经营者在阜新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6)股权结构本项目总投资为49774.14万元。项目资本金由特许经营者以自有资金出资10174.14万元(占总投资20.34%);其余资金39600.00万元(占总投资79.66%)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获得。本项目运营期间所需的流动资金由中选的特许经营者利用自有资金解决,保证项目的稳定运营。(5)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49774.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066.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65.18万元,预备费3538.54万元,建设期利息1900.8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3.06万元。
本项目通过建设期、运营期绩效考核综合确定扣减政府支付服务费金额。具体详见PPP合同绩效考核部分。(8)绩效考核扣减金额污水处理服务费采用“按日计量、按季支付、按年核算”的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从试运营结束,正式运营(政府方签发商业运行通知书)起开始计算。基本水量的设置建议按如下方案处理:根据往年的供水水量、现状管网、产业布局、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予以确定,现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水量预测”及“污水量预测”情况,初步拟定基本水量等同设计水量。(7)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设定与项目资本金相同,即10174.14万元,其中,中选特许经营者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须出资5595.77万元。
2.4已发布的文件采购人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项目的采购工作并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项。2.3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项目相关批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2招标依据(其余内容可见特许经营协议描述)
3、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对本项目进行依法采购前,已就项目的一些前期工作与相关单位签署了合同或协议,项目公司成立后应与上述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已签合同、协议基础上补签三方合同,按照三方合同约定受让采购人及其委托机构在为本项目实施之目的已签合同、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2.6权利义务的承受项目采购活动完成后,由采购人将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报送阜新市人民政府审核,经阜新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草签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前,特许经营协议不生效。2.5政府部门的审批采购方已发布的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等。
(1)采购方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客观的态度确保项目的采购工作规范有序。5.1无差别待遇和公开采购5、采购工作原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其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4、费用承担参与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1)采用金钱或其他任何形式对采购人(或其雇员、代理人)行贿;如果供应商(或其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参与了:5.3禁止行贿每一个供应商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是独立地完成的。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潜在的供应商商议、串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2禁止与其他供应商串通(2)采购方不向任何供应商提供可能导致限制竞争的有关项目或采购工作的信息。
(4)每个潜在的供应商为准备竞争和谈判之目的,有权向其顾问和金融机构提供本款(1)所述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信息和方法。(3)为评审和谈判之目的,采购人可以向其顾问提供本款第(1)项所述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文件、信息和方法。(2)每一位招标文件购买人都应在招标文件出售后的十年内,对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项目或采购工作的文件及其它文件、信息和方法保守秘密;并且在这期间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或使用上述文件、信息和方法。(1)采购人将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文件、信息和方法保密,并将采取合理谨慎措施不予披露;未经有关供应商的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上述投标文件及其他文件、信息或方法。5.4保密(2)对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或对采购人所遵循的程序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违法行为。则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招标文件(2)采购方保留依照本须知规定采取一切措施的权力。(1)采购方保留因为政策法律的变化,或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在任何时候中止本次采购活动的权利,不承诺本次采购一定要产生成交供应商,并且不因此对供应商承担任何赔偿责任。5.5采购人的保留权利(5)采购人或潜在的供应商应确保其顾问或金融机构受本条项下适用于采购人或潜在供应商的保密义务的约束。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准备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一章说明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九章项目边界条件第八章成交供应商选定第七章开标和评审第六章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第五章投标有效期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3)供应商对在招标文件中或其他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材料应进行核实。(2)供应商承担因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任何错误的理解或结论的责任。(1)供应商须仔细审阅并熟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款;7、供应商的责任第三部分特许经营协议第十章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4)以本条第(3)项的规定为条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澄清要求后的2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通知所有供应商,但不包括澄清要求的来源。(3)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在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的澄清要求;(2)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澄清要求。(1)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8、招标文件的澄清(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须在收到补充通知后,书面确认已收到该等补充通知。10、补充通知另: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2)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确认已收到修改通知。(1)除采购方推迟投标递交时间外,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至少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9、招标文件的修改
每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文中规定的格式填写,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果无规定格式,请自行拟定。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编制目录,注明页码,以便查阅。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内容详见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11、投标文件的格式第三章投标文件的准备
(1)完整、准确,完全与招标文件相对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符合如下标准的信息资料:12.2符合性要求以第12.2款的规定为条件,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条款和要求一致,若投标文件提出的变更建议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1拒绝实质性变更12、投标文件的符合程度
13、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提交的用以澄清其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资料应在不影响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被接受,并会按其对应的上下文予以考虑。12.4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的接受供应商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供应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来源于合法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不真实有效、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2.3真实性要求(2)足够详尽,以使采购方能认定资料准确无误。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出现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2)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不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害,采购人可根据本文的规定对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没有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允许参加投标活动。13.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4、投标文件的语言(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未按时递交建设期履约担保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供应商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确认。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按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电子版投标15、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印刷品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同一内容的不同语言的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加贴密封条或加盖密封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一起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采用电子远程不见面开标,不适用)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20、投标文件有效期第五章投标有效期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4)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时,供应商没有给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等供应商已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3)如果有关供应商不同意延长的要求,其可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保证金。(2)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至少10日书面通知供应商,要求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1)采购人可要求对投标文件有效期延期一次或多次。21、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延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若采购人因自身原因终止招标或放弃本项目,将立即由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至供应商原交纳账户;中标的,保证金将在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至供应商原交纳账户。22.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本文第22和23条的规定为条件,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包括其经采购人要求延长的日期)及其结束后7日之内保持有效,但根据第24.2款被提前退还的须于退还日之前保持有效。22.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2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和退还
25、修改材料的提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4、不许修改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23、允许的修改与撤回第六章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9.1开标前工作29、开标第七章开标和评审如采购人有理由拒绝任何一份投标文件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将立即书面通知有关供应商。26、拒绝投标文件的通知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本文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按照相同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系统地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根据相关法规确定,其中包括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30.1评标委员会30、投标文件的评审开标时,解密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评标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与供应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将不被允许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2)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方法和供应商的选择方法和程序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1)采购方将组建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30.2评审基本原则和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将按照相同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依次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0.4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还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1)在正式评审之前,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整理评审所需数据及资料。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30.3评审程序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按下表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0.4.2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记录表按资格审查记录表的规定进行初步审查。任何一项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0.4.1资格审查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及定性的审查结论 |
1 | 营业执照 |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 |
2 | 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声明函 | |
3 | 无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函 | |
4 | 财务状况 | 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复印件 | |
5 | 信誉要求 |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 |
6 | 委托代理人劳动关系 |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 |
7 | 联合体协议 | 联合体投标的需要提交联合体协议 | |
8 | 审查结论(通过审查标注为“√”,未通过审查标注为“×”,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及定性的审查结论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
报价 | 供应商报价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报价;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行为: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其他无效情形 | 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 ||
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 |
(3)投标文件各分项评审得分为:(2)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为各分项得分之和,即总分100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30.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后续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告知该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各评审因素打分及合计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后)。(4)各评分因素打分(A4)法律方案20分(A3)财务方案10分(A2)技术方案40分(A1)投标报价30分
(2)技术方案评分细则(代号A2,满分40分)(1)报价评分细则表(代号A1,总分30分)31、投标文件的评分细则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有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1 | 污水处理费 | 30 | 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文件中,污水处理费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污水处理费报价得分=(污水处理费评分基准价/投标人污水处理费报价)×30 |
报价说明: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正常水平,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合理解释及测算。若无合理解释及测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分析,无法认同其响应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 |||
合计 | 30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 10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满足项目需要,酌情给分。优得5-10分;良得3-5(不含)分;一般得0-3(不含)分。 |
2 | 项目建设方案 | 10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项目公司的建设进度计划安排,酌情给0-2分。根据经建设期项目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酌情给0-4分。建设方案中的应急方案及措施,酌情给0-2分。根据建设方案的其它内容,酌情给0-2分。 |
3 | 项目运营方案 | 10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制度,酌情给0-2分。根据经营期内项目运营管理目标、服务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酌情给0-4分。运营方案中的应急方案及措施,酌情给0-2分。根据运营维护方案的其它内容,酌情给0-2分。 |
4 | 项目移交方案 | 10 | 根据供应商编写的移交方案,包括移交内容、移交程序、移交计划等,酌情给分。优得5-10分;良得3-5(不含)分;一般得0-3(不含)分。 |
合 计 | 40分 |
32、供应商排序(6)供应商最终得分=A1+A2+A3+A4。(4)经验及法律方案评分细则(代号A4,20分)(3)财务方案评分细则(代号A3,总分1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1 | 融资方案合理性 | 5 | 供应商提出的融资方案是否可操作强,融资成本合理可行,酌情给分。优得4-5分;良得2-3(不含)分;一般得0-1(不含)分。 |
2 | 融资风险分析与控制方案 | 5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融资风险分析与控制方案是否全面、具有科学性,酌情给分。优得4-5分;良得2-3(不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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