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鹤壁市培红学校建设项目后期围墙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程项目
金额
79.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山城磋商采购-2024-32
预算金额79.9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139392755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839295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鹤壁市培红学校建设项目后期围墙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程项目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鹤壁市培红学校建设项目后期围墙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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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山城磋商采购-2024-32 | |||||||||||||||
2、项目名称: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鹤壁市培红学校建设项目后期围墙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99,068.20元 | |||||||||||||||
最高限价:799068.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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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招标范围:为有效推进培红学校建设项目,需尽快解决后期围墙拆除及清运建筑垃圾遗留问题,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7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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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4 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书。供应商应对其做出的资格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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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 | |||||||||||||||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开标大厅第一坐席,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2、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请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投标。 4、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为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5、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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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共鹤壁市山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 |||||||||||||||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中段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27556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太行路与九州路交叉口鹏森建设大厦529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883929555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8839295558 |
附件:
营商文件承诺书(1).pdf
正面清单(1).pdf
公告盖章.pdf
下载版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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