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方案单一来源公示
水土保持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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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
中标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方案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3
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项目名称:
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
供应商: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5-23 10:10
公示周期:
5天
采购内容
投标单位负责编制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方案涉及到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及环评和水保批复中的要求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均包括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评、水保中环保工程概况(分设计、施工、运营阶段环保工程); (2)环保、水保措施要求与工程建设情况、进度的关系; (3)建设期、运营期环境管理体系; (4)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试运营期环境管理与环保水保验收操作事项、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体环保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5)环保、水保资金使用计划(保障措施); (6)环保/水保验收、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申领,以及与地方环境主管部门的关系; (7)“三同时”实施进度与华电集团环境管理的关系,须满足华电集团环境管理的要求; (8)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9)搬迁措施(如有); (10)环境监测方案; (11)环境监测、监理措施; (12)水保监测、监理措施; (13)污染物总量控制; (14)其他以新带老等相关环保、水保问题等。 (15)该项服务费用包括:专家费、会务费等履行该合同发生的所有费用。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项目类型及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单一来源理由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单一来源说明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项目公司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文件、初步设计报告及其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并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完成报批工作。实施方案未经审批,主体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实施方案原则上应由项目公司自行编制。力量不足情况下,火电、风电等项目可委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助编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
陈彦升
异议受理人电话:
18536605806
异议受理人邮箱:
5325680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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