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同大镇紫荆村、南闸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工程中标通知书
金额
1650.4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nngz00092
预算金额1058万元
招标联系人时莹1825517000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工15665452568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招标计划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证金退款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庐江县同大镇紫荆村、南闸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工程
项目法人: 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庐江县同大镇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印发庐江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村庄任务名单的通知 项目审批单位: 庐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2023-03-28 12:24:36
公告正文

庐江县同大镇紫荆村、南闸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镇紫荆村、南闸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庐江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村庄任务名单的通知》,【庐人居组【2023】1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镇紫荆村、南闸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092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092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同大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同大镇紫荆村11组、南闸村西沙4-6组、南闸村西沙7-9组村庄入户道路、污水治理、 卫生改厕、垃圾治理、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沟渠疏浚清淤、村庄美化亮化等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1058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1)和2)或3):

1)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1家或2家,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投标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成员至少有一家为中小企业。)

3.8其他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则本项目投标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程量不低于 41%(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分配比例)。注: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329日至2023年418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18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418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字楼4楼5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址: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韦桥大道与062县道交叉口西北200米69号

  编:231500

人:时莹

  话: 1825517000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凤凰大道一号

编:231500

人:邢工

话:15665452568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话:0551-87377717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110/2b07fc3e-3e77-4152-850e-f926e8ad8c42.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建设银行

  户 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623281163000018549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

  户 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79739310145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6分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3-2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3-28
    0天0小时5分
附件:
庐江县同大镇紫荆村、南闸村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工程招标文件正文.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