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CYZX-202410SL-009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45.1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yzx-202410sl-009001001
预算金额45.15万元
招标公司崇阳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0715-33867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0715-3386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CYZX-202410SL-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ZX-202410SL-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字【2023】171、52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崇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阳县
建设规模: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为新建加压泵房3座和调节池及配套设备和铺设供水管道117.826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招标,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报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0
合同估算价:45.1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 1-3 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行业监管部门名称:崇阳县水利局 地址:崇阳县崇阳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715-3386799。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崇阳县水
利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宏
博策工程
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
崇阳县崇
阳大道1
71号
地址:
咸宁大道
93号
邮编:
437500
邮编:
437100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马工、严工
电话:
0715-3386799
电话:
15272070888
传真:
0715-3386799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76190181@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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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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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10月1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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