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美玲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青华159620616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3
公告正文
科创大厦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择优确定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科创大厦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县经济开发区科创大厦。
1.4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更换室外集分水器、新投运冷却塔、增加冷却塔水处理设备、更换水泵叶轮、密封件,更换所有阀门、压力表、过滤网,重点保养冷热板换器、管道除菌除藻除垢、管道外除锈、保温。另检修206会议室2台MWH100CR空调器,更换2台消音静压阀、回风箱、风管等增加201会议室空调供水管径等,以及重建中央控制系统,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7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
1.8招标控制价:79.19万元。
1.9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
1.10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1质量标准:合格。
1.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若项目验收时中央集控系统未能实现运行,则为本项目验收不通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招标人根据初审结果付至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若初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招标人根据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3.4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5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射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帐号:10410701040241629。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3保证金的确认: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
6.2招标文件设定招标控制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6.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6.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5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6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七、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8月02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不休,微信报名)。
7.2投标报名
7.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微信):17751579881。
7.2.2联系人:陆晶晶。
7.2.3联系电话(微信):17751579881。
7.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4招标文件制作费500.00元(支付宝账号:13962003788,姓名:顾乃湛;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10时30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68号科创大厦7楼
联系人:曹美玲
电  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大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人:吴青华   
    电  话:159620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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