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科技管理部报废固定资产销售竞价公
金额
2190.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场次名称: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科技管理部报废固定资产销售竞价3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1-08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15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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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方式: | 分项成交 | 报价次数: | 多轮报价 | 报价方式: | 金额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17383028126 | 发布单位: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科技管理部 报废固定资产销售竞价公告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路桥工程分公司科技管理部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1本次销售标的物为路桥工程分公司科技管理部报废固定资产(全站仪、水准仪、GPS)等废旧物资。 1.2销售货物:竞价单位自行现场勘察,进入勘察场地前必须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采购人现场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383028126;本次竞价货物:路桥工程公司废旧物资(报废固定资产)具体交付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3提货、计量及结算 1.3.1发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22号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1313办公室,具体发货地址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3.2提货:中选单位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自行到办公场地、施工场地内提货运输、拆卸及与之有关的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1.3.3开票:招标人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一票制,税率13%(如遇国家相关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相应调整)。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废料回收、购销、利用等相关经营范围)。 2.3竞价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价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价。 2.4竞价单位的法人、股东或高管属于五矿集团(含所属企业)在编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不得参与此次竞价。 三、竞价步骤 3.1凡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前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 com.cn/)完成买方注册,并按“五矿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服务类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评审准入。 3.2竞价单位需先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index)网站,登录后不,再重新打开该网址,下载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科技管理部报废固定资产(全站仪、水准仪、GPS)处置竞价销售标书。 3.3竞价销售报名:竞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竞方资质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并扫描(加盖公章)后上传,详见网站首页中的竞价公告。 3.4竞价人在资质审核通过后,竞价人才有权参加本次竞价。 3.5在竞价截止前按照竞价方式要求进行报价。 四、竞价方式 4.1公开竞价时间 2024-11-8 16:00:00至2024-11-15 16:00:00止 4.2竞价模式 采取多轮竞价,以报价最高为中选方式;预计总废旧物资11台,本次设置预算下限总值为2190元,其中全站仪(拓普康GTS102N)1台、起拍单价50元/台;全站仪(拓普康GTS332N)2台、起拍单价50元/台;全站仪(中纬ZT80MR)1台、起拍单价900元/台;全站仪(拓普康ES52)1台、起拍单价900元/台;水准仪(DS32)1台、起拍单价50元/台;水准仪(苏光NALI24)3台、起拍单价30元/台;水准仪(苏光DSZ2)1台、起拍单价50元/台;GPS(中纬zenith25(1+2))1台、起拍单价50元/台。每轮竞价基数为11元/台(即废旧物资起拍单价同步增加1元/台),截止竞价结束时间,竞方上传至平台的报价为废旧物资最终总报价。 注:各废旧物资单价=各废旧物资起拍价+【(电商总报价-2190元)/11台】 各废旧物资总价=各废旧物资暂定总量*各废旧物资单价 废旧物资总价=各废旧物资总价之和 4.3中选原则 以最高总价者确定一家预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招标人竞价书要求格式填报竞价书盖章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五、违约责任 5.1中选单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通知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按中选总金额的100%向招标人预交货款,并签订销售买卖合同,未按照要求预缴货款及签订销售合同的,视为弃标,我司有权将其竞价人列入客户黑名单。注:竞价结束至签订合同时间约为8个工作日,各竞价人需充分考虑该时间段的价格波动。 5.2买方购买标的物后在运输或使用的过程中因标的物污染环境或其他原因引发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5.3买方未按卖方规定进行提货,则卖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已预缴的全部货款,同时将买方单位纳入黑名单。 六、竞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383028126 附件: 1、竞方资质文件资料上传模版;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竞价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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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旧物资 | 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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