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2724.1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724.13万元
招标联系人连先生17359330189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开锋0593-29223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4〕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筹措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建设总长度为1.623km,设计共两条路,分别为纵一路及横二路,并在纵一路与G237线交叉口对现状G237线北侧进行拓宽,建设两座桥梁,分别为屿头溪1号桥及屿头溪2号桥,两条设计道路及G237线拓宽概况如下:纵一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北侧起点与规划横一路交叉,向南延伸至现状国道G237线,路线全长0.807km,道路红线宽度32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沿线共5处平面交叉,设置屿头溪1号中桥1座,全长为66m,排水管涵3处。横二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东侧起点与规划国道G104线相交,向东延伸至规划横一路,路线全长0.816km,道路红线宽度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沿线共6处平面交叉,设置屿头溪2号大桥1座,全长为126m,排水管涵1处。G237线道路呈东西走向,改造全长约为0.343km,考虑到G237远期改造条件尚未成熟及管线敷设等问题,本次仅对北侧进行渠化展宽,北侧共展宽1条右转进口道及右转出口道,并配合纵一路增设1处港湾式公交站台。为保证区域污水的排放,本次设计于横一路延伸向下建设污水管道,以便接入污水泵站,其中:新建DN400污水干管434m,2XDN300倒虹管85m,新建∅1000污水检查井12座,倒虹井2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及管线综合、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12724.1308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12724.1308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屿头溪2号大桥1座,全长为126m;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7241308元,其中:暂列金额60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长度10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①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2号城南镇政府办公楼新12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7359330189,传真:/
联系人: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22396,13559002010,传真:/
联系人: 郑开锋、尤小银、胡晓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28121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3-282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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