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仰天湖瑶族乡屋场坪村含砷废渣及砷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工程、仰天湖瑶族乡安源羊头岭重金属治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金额
2965.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65.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萍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30
公告正文
仰天湖瑶族乡屋场坪村含砷废渣及砷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工程、仰天湖瑶族乡安源羊头岭重金属治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0-11-02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仰天湖瑶族乡屋场坪村含砷废渣及砷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工程、仰天湖瑶族乡安源羊头岭重金属治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仰天湖瑶族乡屋场坪村含砷废渣及砷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工程、仰天湖瑶族乡安源羊头岭重金属治理工程(EPC)已由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发改【201982020】2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郴州市槐海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仰天湖瑶族乡屋场坪村含砷废渣及砷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工程、仰天湖瑶族乡安源羊头岭重金属治理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1)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屋场坪村、(2)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安源羊头岭 重金属污染区域

2.3 建设规模:

1)仰天湖瑶族乡屋场坪村含砷废渣及砷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工程:治理内容包括砷渣安全处置工程、含砷渣土混合物及砷污染土壤异地安全填埋处置工程、砷污染场地覆土工程、污染场地及客土场植被恢复工程
2)仰天湖瑶族乡安源羊头岭重金属治理工程:1、安全处置1615m3含砷危险固体废物,将其运往郴州包括钖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2、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工程,在原羊头岭含砷废渣遗留区建设2.3万m3的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3、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上述库容为2.3万m3的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羊头岭项目II类一般固体废物11488.3m3;4、对原场址及填埋场进行生态恢复,避免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2.4 期:总承包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贰仟玖佰陆拾伍万伍仟陆佰元(296556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 (同时具有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设计负责人不受此条限制);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8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行为记录、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情形。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 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0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电话:0735-2354958。

11.联系方式

人:郴州市槐海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郴州市槐树下北湖区工业园

人:曹先生

话:135073532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3栋1219

人:刘萍

话:0735-2275677 1770842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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