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智能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西渝高铁连接线一段)勘察设计(第二次)勘察设计
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智能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西渝高铁连接线一段)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智能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西渝高铁连接线一段)勘察设计(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竹发改发〔2022〕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竹发改发〔2022〕2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智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大竹县北城新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大竹县西渝高铁连接线一段工程全长约 1.8km,拟定建设路基宽度 60.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总投资约1.8亿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资估算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3年(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9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达州 市(州))(网址: http://www.dzggzy.cn )—“登录”—“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竹县兴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白塔街道双燕路54号二楼 邮 编:6352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18-622011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智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11层1105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王莎 电 话:028-601628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 月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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