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杏基地资源化利用维护改造提升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30.81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sxzb2024089
预算金额30.81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斌0591-835085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银杏基地资源化利川维护改造提升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XZB2024089)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一、招标条件 本银杏基地资源化利用维护改造提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8122万元,招标人为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杏基地资源化利用维护改造提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杏基地资源化利用维护改造提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08||00分到2021年05月31||17||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持邀请函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 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亦可将贵公司所需报名 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 并填写清楚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木公司报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报名的,须 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我司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否则投标将被拒 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00分 递交方式: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55号2梯2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长汀分公司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55号2梯2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长汀分公司开标厅 七、其他 具休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汀县大同镇腾飞一路6号电信大厦十二楼赖工 0597-6888129 联系人:赖工 电 话:0597-68881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匕层西<区 联系人: 蓝斌、林霞、胡奇龄 电 话: 0591-83508520 电子邮件: fjsxzb@163.com 甚 xw\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乙照娅厄众(盖章) 银杏基地资源化利 用 维护改造提升 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 银杏基地资源化利用维护改造提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 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2024089 项目名称:银杏基地资源化利用维护改造提升 预算金额:30.812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812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价预算 (最高限价)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行业投标保证金
11-1 /银杏基地资源化利用维护改造提升1项308122.00308122.00其他未列明行业6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承诺函:(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 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 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 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其中的某条 承诺事项,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持邀请函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 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亦可将贵公司所需报名的项目编 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 楚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本公司报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发送报 名材料后致电我司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55号2梯2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汀分公 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描述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
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 (若有)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 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 负贵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 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 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 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 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 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 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
明细描述
供。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 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 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1.
财务状况报告(作 财务报告、或资 信证明、或投标 担保函)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 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 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 :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 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 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 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 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
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 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 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 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 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 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 1、# 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明细描述
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 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 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 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 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 函1、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纸质投标 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 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信用记录查询结 果 近三年无行贿犯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 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 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 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 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 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 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若资格 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是投标人不存在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则投标人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已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明细描述
罪记录书面声明月2、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3、纸质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其他资 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 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资格承诺函 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 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 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 如删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保证金。 (二)购买招标文件、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财务 (1)电话: 0591-88012899 (2)传真:0591-87600010 (3)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73410101 826 00227015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 错投标保证 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 号:***、合 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大同镇腾飞一路6号电信大厦十二楼 联系方式:赖工 0597-6888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55号2梯201 联系方式:蓝斌、林霞、胡奇龄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胡奇龄 电话:0591-835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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