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丽中云招标[2021]004号 一、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云和县机关大院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云发改投[2020]264号文件,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二、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云和县机关大院 2、建设规模:包括DN200HDPE缠绕管95m、DN500HDPE缠绕管173.8m、De50PE实壁管195m、Φ1000砌筑井10座、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900m2、种植马尼拉草皮700m2、DN110PE电线电缆护套管3072m等工程。 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639395元(其中含税暂估价1112元不作下浮) 6、下浮率:8.0%-18.0% 7、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投标企业注册地在云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5、近三月(指2020年11月、12月、2021年1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新进驻企业只需提供近一月(指2021年1月)企业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 6、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结算方式的确定 综合单价按照经业主确认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暂估价不作下浮)。组织措施费按照经业主确认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费率进行计取,未计取的组织措施费不予计取。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2021年2月21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余同)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和分公司处,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原件报名和索取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未报名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后续评审。如需要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江小波,联系电话:15988023227(619227)。 八、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必须开工,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非因不可抗力或客观上中标单位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原因外导致工程施工工期超出约定施工工期60天(不含)以上的,发包人将以中标单位疑似存在建筑行业不诚信情况书面报告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 招标人: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18258238800 电 话:15988023227 联系人:徐纯龙 联系人:江小波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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