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示作废,现公示修改如下:
一.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工务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80489594395
三. 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棚户区(旧住宅)改造项目一期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鹿城区大南街道丰收新村片区、隔岸垟新村片区、三中后巷及周边、马鞍池新村片区、龙泉巷东片区
征收规模:征收房屋约322户,征收居民住宅合法及视同合法建筑面积25604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约9371平方米,安置房权益面积46582平方米
安置方式:货币化安置,预计安置500套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棚户区(旧住宅)改造项目一期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在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号楼北5楼会议室进行,购买主体为温州市鹿城区工务局。为了深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旧房改造,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要求,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计划以政府采购棚改服务模式建设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棚户区(旧住宅)改造项目一期。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棚户区(旧住宅)改造项目一期作为民生住房保障类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改善民众居住条件与居住环境,为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旧房改造,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白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07号康宏大厦709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蔡钧 |
高工 |
温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王国康 |
工程师 |
浙江万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龙长生 |
工程师 |
浙江正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温鹿政发[2017]38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鹿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事宜的批复》的内容,明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承接主体温州白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并签订相关服务事项。综上所述,专家一致认为该供应商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工务局
联系人:叶海伟
联系电话:0577-5939738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康宏大厦8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黄和丹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8525
地址:鹿城区绣山路299号,温州市财政局14楼
附件信息: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棚户区(旧住宅)改造项目一期.pdf
57.0K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棚户区(旧住宅)改造项目一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的说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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