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烟叶智能化分级收购设施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编号:JSZC2022-003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烟叶智能化分级收购设施设备租赁服务
1.2项目编号:JSZC2022-0033
1.3服务内容: 安排烟叶智能化分级试点2个(包括分定一体机收购0.27万担,定级机收购1万担),需租赁烟叶智能化分级收购设施设备,具体需求如下:
1 分定一体机:租赁6套,实现部位识别,同时实现对混合部位、等级、青杂的同时识别分级,包含上料平台、分拣线及出框称重系统,包含配套动力设备。能够实现建模、测试及模型验证。设备能与甲方业务系统对接,具备烟农身份识别功能,烟农可在设备上确认交售。同时,设备可根据烟农合同约定量进行预警和报警,当分拣烟叶量达到合同约定量时自动停机,不再进行分拣作业。
2 人分机定设备:租赁2套,能够实现烟叶定级,包含上料平台、定级线及出框称重系统,包含配套动力系统。能够实现建模、测试及模型验证。设备能与甲方业务系统对接,具备烟农身份识别功能,烟农可在设备上确认交售。同时,设备可根据烟农合同约定量进行预警和报警,当定级烟叶量达到合同约定量时自动停机,不再进行定级作业。
1.4租赁期限:2022年5月30日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如服务期内招标人因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或需求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中标人。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项目预算(含税):66.5万元/年。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2.1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2磋商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2.3磋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2.4磋商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6磋商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的查询截图)。
2.7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截图)。
2.8磋商申请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说明。
2.9磋商申请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的。
2.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3.1公告期限: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5个工作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材料:(1)报名函(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并加盖公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3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内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携带报名材料报名并购买文件。
3.4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机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送至指定邮箱,收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回复通知磋商申请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文件费。费用缴纳成功后,我公司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磋商申请人报名邮箱,方视为报名成功
3.5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递交时间:2022年5月1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4.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14时30分。
4.3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二环西路625号工程技术中心大楼4楼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相关费用及磋商保证金
5.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承担,公证服务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的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5.2保证金:
提交方式:以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方式从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同时要在转账单据内注明项目名称,相关信息以进账为准。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文件费交纳专用账户 |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
文件费:400.00元(肆佰元整) |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
账号:28410078801300000242 |
账号:53050172863700000199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3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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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银女士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系人:木女士
电 话:0875-2210023
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875-8125888
七、监督电话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法规科:0875-2210845、纪检监察科:0875-2236002
日期: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