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宁乡市农林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农林水闸位于宁乡市流沙河镇荷林村,于1975年11月动工兴建,1976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是湘江流域沩水一级支流楚江河上的一处中型水闸。水闸距流沙河集镇1km,距宁乡城区65km。闸址以上集雨面积为125km2,多年平均降雨量1448.1mm。
水闸由泄洪闸和冲砂闸两部分组成,水闸轴线总长52.7m。
泄洪闸位于闸坝中部,长47.50m,由溢流固定坝和活动闸门组成,溢流坝为宽顶堰,堰体内部为砂浆砌块石,外包0.3m厚的混凝土,最大坝高2.8m,堰顶宽8.6m,上游面垂直,下游坡比1:0.928。堰顶装有16扇搭叠式立轴旋转木闸门,闸门长3.0m,高1.5m。
冲砂闸设有两孔,分别位于闸坝两端,闸室净长均为1.5m,闸室净宽均为1m。闸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闸门为钢筋混凝土预制平板闸门,结构尺寸为1.2m×1.7m(宽×高),无启闭设施,闸室后接钢筋混凝土暗涵,暗涵长9.7m,暗涵为箱形,净宽1m,净高1.5m,出口与下游消力池相连。
水闸下游为消力池,池长7.5m,池深0.5m,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上游左、右岸浆砌石翼墙长均为10m,下游左、右岸浆砌石翼墙长均为7.5m。
水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设计灌溉面积为8500亩,工程运行40多年来,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由于受建设条件限制及运行年久失修,水闸目前存在泄洪能力不够,冲砂闸无启闭设施,上游河道严重淤积,下游消力池消能不充分,下游河床及两岸河堤冲刷严重,溢流闸段活动木闸门老化、变形等诸多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水闸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对农林水闸进行除险加固迫在眉睫。
本次采购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相关标准: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GB50706—201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SL170-2017)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50433-201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T1577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SL415—2007)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SL44-2006)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278—2002)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GB50201-2014) 《防洪标准》
(SL252—2017)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104—2015)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GB50288—201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SL265—2016) 《水闸设计规范》
(GB50265—2010) 《泵站设计规范》
(SL482—2011)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SL191-2008)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619-2013)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三、技术规格:
1、设计成果要求: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2、所有设计阶段应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CAD、WORD、EXCLE、PDF 等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五、服务标准:
同相关标准内容。
六、验收标准: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1.2付款方式:设计人提交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并取得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后,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设计人完成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工程竣工结算之前,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工程设计服务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后进行设计费用结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宁乡市财评中心审定后,付款人依据审定金额支付剩余设计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保险费(含意外险)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三份响应文件纸质版(不分正副本、胶装成册)和两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至招标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农林水闸位于宁乡市流沙河镇荷林村,于1975年11月动工兴建,1976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是湘江流域沩水一级支流楚江河上的一处中型水闸。水闸距流沙河集镇1km,距宁乡城区65km。闸址以上集雨面积为125km2,多年平均降雨量1448.1mm。
水闸由泄洪闸和冲砂闸两部分组成,水闸轴线总长52.7m。
泄洪闸位于闸坝中部,长47.50m,由溢流固定坝和活动闸门组成,溢流坝为宽顶堰,堰体内部为砂浆砌块石,外包0.3m厚的混凝土,最大坝高2.8m,堰顶宽8.6m,上游面垂直,下游坡比1:0.928。堰顶装有16扇搭叠式立轴旋转木闸门,闸门长3.0m,高1.5m。
冲砂闸设有两孔,分别位于闸坝两端,闸室净长均为1.5m,闸室净宽均为1m。闸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闸门为钢筋混凝土预制平板闸门,结构尺寸为1.2m×1.7m(宽×高),无启闭设施,闸室后接钢筋混凝土暗涵,暗涵长9.7m,暗涵为箱形,净宽1m,净高1.5m,出口与下游消力池相连。
水闸下游为消力池,池长7.5m,池深0.5m,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上游左、右岸浆砌石翼墙长均为10m,下游左、右岸浆砌石翼墙长均为7.5m。
水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设计灌溉面积为8500亩,工程运行40多年来,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由于受建设条件限制及运行年久失修,水闸目前存在泄洪能力不够,冲砂闸无启闭设施,上游河道严重淤积,下游消力池消能不充分,下游河床及两岸河堤冲刷严重,溢流闸段活动木闸门老化、变形等诸多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水闸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对农林水闸进行除险加固迫在眉睫。
本次采购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相关标准: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GB50706—201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SL170-2017)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50433-201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T1577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SL415—2007)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SL44-2006)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278—2002)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GB50201-2014) 《防洪标准》
(SL252—2017)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104—2015)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GB50288—201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SL265—2016) 《水闸设计规范》
(GB50265—2010) 《泵站设计规范》
(SL482—2011)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SL191-2008)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619-2013)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三、技术规格:
1、设计成果要求: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2、所有设计阶段应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CAD、WORD、EXCLE、PDF 等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五、服务标准:
同相关标准内容。
六、验收标准: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1.2付款方式:设计人提交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并取得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后,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设计人完成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工程竣工结算之前,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工程设计服务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后进行设计费用结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宁乡市财评中心审定后,付款人依据审定金额支付剩余设计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保险费(含意外险)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三份响应文件纸质版(不分正副本、胶装成册)和两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至招标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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