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泸西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zr-cs-lx2023082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59116267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泸西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泸西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已由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批准实施,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申请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泸西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2.项目编号:YNZR-CS-LX2023082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固定补助资金,金额约为30万元;
4.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已落实;
5.采购内容:在全县回收地膜(除烤烟农膜外)2200吨以上,最终验收的回收率达83%(包含烤烟地膜)及以上。经采购人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地膜回收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半年一次)后,给予相应补助资金,最高为3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项目实施地点:泸西县(含8个乡镇)境内;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或盖章)。
3. 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或盖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相关规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服务(须提供非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办事处(泸西县泸源大街锦辉水岸名居A-16号商铺);
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者,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持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现场获取;
4. 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四、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09月14日下午14时00分;
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磋商会议地点: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办事处二楼会议室(泸西县泸源大街锦辉水岸名居A-16号商铺);
3. 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时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详见磋商文件扉页“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发布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本次磋商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中段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873-6622959

代理机构: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西县泸源大街锦辉水岸名居A-16号商铺
联系人:朱 工、王 工
电 话:15911626737、1838730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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