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一分场茶园对外有偿使用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C2022044。
采购内容: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所辖一分场茶园640.14亩,其中原三大队区域内丰东片1有245.59亩茶园;丰南片10(一分场名优基地)茶园170亩,丰南片12(原二大八队)茶园224.55亩(见附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有偿使用期限: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本期协议时间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在采购人对土地(茶园)有偿使用考核结束,考核合格后(考核周期:自每年有偿使用之日起至当年9月20日止),签订第二年协议。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若属企业的须有对公结算账户。
1.2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1.4本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采购。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2.2到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703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衢州市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705室。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2年 8 月 14 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壹万壹仟元整,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公司十里丰农场一分场茶园对外有偿使用),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原件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账号: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6976。
为方便响应人也可将保证金交于代理公司:户名: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000238900882。(保证金缴纳后请及时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塔山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话:0570-2927206
采购代理: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703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0570-7075902 18767070136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
7.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每家响应人只可派一位授权代表送达响应文件,进入开标会议室,并佩戴好口罩。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2年 8 月 14 日16时前将本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驾驶证或户口本均可)、绿码截屏、14天轨迹截屏(具体操作见下图)提交给采购人,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开标现场将会核对身份、测量体温。信息提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767070136。
因响应人授权代表未能按要求递交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而导致响应人不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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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能体现响应人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电 话 | ||
地 址 | 传 真 | ||
主管部门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 | 注册资金 | ||
授权代表 | 职 务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我方承诺:1、我方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若属企业的须有对公结算账户。2、我方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3、我方不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采购。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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