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新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2024年度湖滨新区农路提档升级一标段)勘察设计项目ZBPTDL-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学院新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2024年度湖滨新区农路提档升级一标段)已由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宿骆行审[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佳景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包含3条道路,全长约5.277公里,包含青墩路、博学路、黑松路,其中青墩路长2.455km,按城市主干路(兼顾一级公路标准)标准设计,红线宽42米;设计时速50KM/h;黑松路长1.896km,按城市次干路(兼顾二级公路标准)标准设计,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40KM/h;博学路长0.926km,按城市次干路(兼顾二级公路标准)标准设计,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4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涵、给水、雨水、污水、燃气、通信、照明、绿化、交安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3437.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ZBPTDL-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包括宿迁学院新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2024年度湖滨新区农路提档升级一标段)勘察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工作:宿迁学院新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2024年度湖滨新区农路提档升级一标段)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无条件协助发包人获得土地批复所需合法有效的必要前置手续;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设计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工作进度的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或城市主干路工程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或城市主干路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同时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5月或6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建设大厦 | 地 址: | 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南五十米 |
联 系 人: | 刘壮 | 联 系 人: | 沈宴兆、殷佳威 |
电 话: | 15052703158 | 电 话: | 0527-82990088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 | 邮 编: | 223800 |
E-mail: | / | E-mail: | / |
9.其他
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网上登记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18:00至2024年07月04日9:30。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
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