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DZC20191427_01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交通安全设施采购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金额
49.6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c20191427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勇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459-6981694
中标公司大庆卓朗科技有限公司49.67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艳红13796996608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

项 目 编 号:DZC20191427

计 划 编 号:ZCB20191273

甲 方: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

乙 方:大庆卓朗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91427大庆市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地点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防眩板(含横梁、钢架等) LZX-012
4m为一套,每套防眩板及附件具体明细见单位工程数量表(4m),结构见防眩板结构设计图,单片防眩板重量≥2.6kg(实物见照片)
200 200.00 40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中央分隔带折叠式护栏 LZX-011
25m为一套,壁厚3mm,热镀锌,绿色喷塑,每套具体结构及材料见中央分隔带折叠式护栏结构设计图(含安装)
7 452.00 3164.00 朗晫暄 2019-09-15
声屏障玻璃屏体 LZX-010
1200*1960(间距)*75mm40块;
1200*2010(间距)*75mm5块;
1200*2170(间距)*75mm5块;
明隔音屏体:5+5mm夹胶钢化玻璃,铝合金边框1.0mm厚,带厚度调整垫片。
50 150.00 7500.00 朗晫暄 2019-09-15
防抛网 LZX-009
1900*930mm,先热浸镀锌后喷塑,喷塑颜色白色;材质为Ф5mm低碳钢丝,网孔间距5cm (实物见照片)
150 60.00 9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隔离栅 LZX-008
?尺寸:20*30*1.5*10030mm
网片:Ф4.2-75*210
绿色喷塑,带安装螺栓
(规格及尺寸详见图纸,实物见照片)
400 50.00 20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防撞桶 LZX-007
玻璃钢800*960mm,一级反光膜,厚度5mm以上
30 104.00 3120.00 朗晫暄 2019-09-15
柱式轮廓标 LZX-006
Pvc材质,白色镜片,1100*100*3mm(实物见照片)
1000 20.00 20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附着式轮廓标 LZX-005
黄色镜片,12*67*75mm
2000 90.00 180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附着式轮廓标 LZX-004
白色镜片,12*67*75mm
1000 90.00 90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防阻块 LZX-003
178*200*4.5mm,单件重4.43kg,镀锌处理
400 150.00 60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波形梁 LZX-002
4320*310*85*4mm,单件重65.55kg,绿色喷塑
400 110.00 44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镀锌波形梁 LZX-001
4320*310*85*4mm,单件重65.55kg,镀锌处理
100 200.00 20000.00 朗晫暄 2019-09-15
合计 肆拾玖万陆仟柒佰捌拾肆元整(496784.00元)

二、技术资料

2、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资料。

2、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六、货款支付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7.2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7.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5上述的货物质保期 2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并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八、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附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其他由双方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十四、其他


甲方: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光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王勇
电话:15845942840
传真:
邮政编码:163000
签订地点:大庆市
签订日期:2019-09-12


乙方:大庆卓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奥林国际公寓商业区G区商业服务中心B-商服1722
法定代表人: 刘艳红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13796996608
传真:
邮政编码:163000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奥林支行
账号:1230513994910778
签订日期:2019-09-23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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