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蓝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及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0-07-09 03: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凤城市蓝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及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蓝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及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7月 20 日 点14: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FC2020070201
项目名称:凤城市蓝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及辅助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248,517.34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248,517.34元
采购需求:教学楼、辅助用房、食宿楼等建筑与装饰工程,电采暖、电气、监控及给排水 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 7月9 日至 2020 年 7 月15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0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凤城市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 7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凤城市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磋商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蓝旗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 凤城市蓝旗镇
联系方式: 姜女士 电话: 13898532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滨江中路128号2105室
联系方式: 陈先生 电话:18641543626
邮箱地址: 18641543626@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707010309221059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震
电 话: 1864154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