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机务及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及可研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珠海、长春、广西、三亚)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技术分公司珠海基地、三亚基地、长春基地、广西基地机务及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立 项及可研报告编制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机务及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及可研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珠海、三亚、长春、广西)。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1147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 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 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 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 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 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 .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
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本次 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 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 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 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 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 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 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供应商须 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 2023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 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 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 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日17时00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 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 年 年4 月 月10日 日9时 时00分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 .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南航机务工程部大楼
邮编:51088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先生,020-86120490
6、、澄清、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 . 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 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空港北横十路南航技术分公司(机务工程部)
采购人:滕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1024
6 . 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 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机务工程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广州花都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机务工程部529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37199
6 . 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 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 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占总费用 |
(单位:项) |
(单位:元,人民币) |
采购数量 |
总价限价 |
1 |
技术分公司珠海基 地、三亚基地、长 春基地、广西基 地机务及配套设施 投资建设项目立项 及可研报告编制咨 询服务 |
三亚项目 |
广西项目 |
32.87% |
32.87% |
1 |
750000 |
珠海项目 |
32.87% |
长春项目 |
1.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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