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BHC【2022】05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XS20221011003
三、项目名称
尚市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县尚农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县尚市镇居委会厉万大道
中标(成交)金额:78.8215(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尚市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数量:麦种3.81万公斤、化肥160吨 单价:麦种5.15元/公斤;化肥3700元/吨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丽,张斌贝,吕维群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04
2、评审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02】1980号文件
2、收费金额:1.182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现行规定的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单位章的质疑函等原件,内容清楚)向本代理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县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2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与邮储银行,联系方式如下:建行随县支行:0722-3338009、15997865850(建设银行联系方式);邮储银行随县支行:郭翔18040678757、周宁 18571359698(邮储银行联系方式)。
3.中标联系人:汪国庆13872863067.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尚市镇政府机关
地址:随县尚市镇净明路1号
联系方式:13971799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联系方式:0722-3818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秋菊
电话:0722-3818699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磋商文件-尚市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3).pdf磋商文件-尚市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3).pdf
项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尚市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 | 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4 | 最高限价 | 79万元 |
5 | 监督机关 | 随县财政局 |
6 | 招标范围 | 采购麦种3.81万公斤、采购化肥160吨; |
7 | 供货期 | |
8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条件 | 见招标公告 |
9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10 | 投标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
1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2 | 履约保证金 | / |
13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应使用A4纸幅面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报;要求采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必须胶装,不允许出现活页或类似活页,否则作为不合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处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14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 |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
时间:2022年10月29日09时00分前提出 |
2022年10月29日15时00分前解答 |
15 | 投标人提出书面问题及解答时间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点:送或邮件至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6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 | 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 | ||||||||||||
16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 | 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 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时30分 | |||||||||||
17 | 开标地点、时间 | 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 | ||||||||||||
17 | 开标地点、时间 | 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 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时30分 | |||||||||||
18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19 | 联系方式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0722—3818699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费办法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格。 |
22 | 政策支持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④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⑤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⑥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⑦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序号 | 品目清单(以及其它项目)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项目名称 | |
服务单位及地点 | |
合同价款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质量 | |
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投标总报价(元) | 供货期 | 保修期 | 质量目标 | 产品品牌及型号 | 项目负责人 |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八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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