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物化投入补助-机械作业费补助和社会化服务补助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顺利开展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任务,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内容,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3日就“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物化投入补助-机械作业费补助和社会化服务补助实施主体遴选”进行了公告。在公告期间共收到3家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由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办公室组织了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定“清远市清新区芳香硒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遴选的实施主体。
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5822121)。
投诉监督电话:0763-5831346。
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5822121)。
投诉监督电话:0763-583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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