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团华0951-507889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99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20〕674 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施工图设计(不含房建、机电、绿化工程)文件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起自中卫市海原县城北侧,与已建成S50黑城至海原高速终点相接,止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黄硚乡以东2公里宁甘界处,全长43.904公里。全线设置海原、西安、甘盐池3处互通立交。
2.2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 服务工期:签订合同至项目交工验收。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分为专家组服务内容和技术组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技术组服务内容:
(一)路基工程:①对本项目特殊路基处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②对本项目桥涵等构造物混凝土质量控制提供技术咨询服。
(二)路面工程:①对施工图设计进行技术咨询,编制路面施工手册和指南(包括施工指导意见编制);②对施工单位进场设备和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评价;③协助业主进行各类原材料的选择、确定;④水稳底基层、基层配合比设计和沥青上、中、下面层的目标配合比设计,以及生产配合比设计和调试的技术指导、级配优化;⑤全过程参与路面首件认可工作,对试铺段全过程技术指导,并提交试验段总结报告;⑥建立工地试验室,对原材料、成形实体进行抽检;通过现场巡查,对路面施工质量实时监控并进行评价分析;⑦现场改性沥青中SBS改性剂含量检测;沥青油源稳定性识别专项检测;层间粘结强度及路面混合料粘结强度检测与评价;路面施工质量快速无损检测;⑧路面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⑨路面施工各环节技术咨询。
专家组服务内容:
组织专家对技术难题和新工艺深入施工现场调研,开展座谈研讨,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和建议;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及业主的要求,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协助业主完成申报和验收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等相关工作;协助业主开展技术攻关,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的技术难题;配合主业依托项目实施形成技术论文、专利等。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6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路面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与招标人或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已参与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信誉良好,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 07月07日18 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转账需用与开户行一致的基本账户进行缴纳)。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 号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7 层 702 室西部 CA 客服部。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电子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使用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网上在线签到,解锁开标。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进行提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5.4 按照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及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需要,现对本项目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作以下补充:
(1)投标单位如需开标现场递交保函等资料,只能委派一名人员递交投标文件。该人员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其他原因无法递交投标文件,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委派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体温监测工作、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投标人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等。
(3)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的相关公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i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进行转载。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951-2967849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
联 系 人:潘团华
电    话:0951-507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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