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商业街区人行道基础设施改造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玉桐0955-70676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宁平158096520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商业街区人行道基础设施改造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进场手续办理 开标信息 评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保证金缴退 中标通知书

沙坡头区城市商业街区人行道基础设施改造维修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城市商业街区人行道基础设施改造维修项目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1.4.1(B)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资格后审的)第2、项目经理 (建造师) 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变更为“2、项目经理 (建造师) 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内容现变更为“公示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日历天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7.6.1履约保证金中 注: 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招标人可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10%+(工程成本警戒价- 中标合同金额)现变更为“ 注: 当中标价格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时,招标人可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合同金额×2%+(工程成本警戒价- 中标合同金额)

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友情提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址 :中卫市沙坡区

联系人:卢玉桐 话:0955-7067655

代理机构: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66

联系人:徐宁平 话:1580965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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