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cpfd-w1005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JYCPFD-W1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5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程先生 联系方式:18611196536、15078813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1688-554 电子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天元国际3栋3层采联集团开标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YCPFD-W1005)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简要
(一)项目编号:2023-JYCPFD-W1005
(二)项目名称: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物资类。
(四)项目内容: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物资:禽蛋肉品类、蔬果类、干杂调料粮油类、饮料类、冷热链盒饭。
3、服务期限:1年。采购单位与中标配送商签订协议,试用期为1个月。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5、服务人数:约 40  人。
6、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50万元。
(五)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六)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公司住址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法人代表非港澳台,必须是非外资企业。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
(五)任何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全过程及后续供应期间不得出现挂靠、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提供承诺函); 
(六)须在南宁市具有办公营业场地和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
1.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
(6)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本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7)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登录链接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04679000499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09:00-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天元国际3栋3层采联集团开标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发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项目公告
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采购人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联系人:王先生、程先生   联系方式:18611196536、150788131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天元国际3栋3层采联集团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1688-554
电子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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