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清政务地挂出[2024]081号)
金额
4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802004012gb00315
预算金额43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0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清政务地挂出[2024]081号)
清政务地挂出[2024]081号      2024年07月05日
       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441802004012GB00315 宗地总面积:  6431.9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清远百嘉科技创新园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500 建筑密度(%):  35.000≤ 并且 ≤4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4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6431.93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8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10524BA0030
起始价:  43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备注: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光电子器件制造以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达产后当年年产值(营业收入)≥15595万元/公顷,年税收入≥390万元/公顷。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设建筑面积不应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3.在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移交土地。4.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5.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2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须单独申请竞买,不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三)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5日2024年08月01日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41802004012GB00315 号地块: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2024年08月05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百嘉科技创新441802004012GB003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G2023-0182)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竞得地块后,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的申请,并在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申请的,则视为放弃竞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凭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了解。   7.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9.联系方式   (1)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tzyjy.qyggzy.cn/portal/    (2)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63-3483763   (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763-3483791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5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联 系 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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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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