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fasc01041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宛玲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2023>FASC0104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比选人
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1粮油调料类: (002)标包2禽肉、蔬菜类;
(003)标包3猪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包1粮油调料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女参选人资格要求女
女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女
女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
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女
女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
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女
女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女
女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或承诺函;女
女2.1.5参选人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条件、专业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女
女2.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女
2.1.7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女
女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女
女2.2.1在最近三年内(比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女
女2.2.2在最近三年内(比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女
女2.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
女2.2.4比选人认为有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问题的。女;
(002标包2禽肉、蔬菜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女参选人资格要求女
女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女
女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
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女
女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
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女
女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女
女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或承诺函;女
女2.1.5参选人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条件、专业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女
女2.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己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女
女2.1.7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女
女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女
女2.2.1在最近三年内(比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女
女2.2.2在最近三年内(比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女
女2.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
女2.2.4比选人认为有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问题的。女;
(003标包3猪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女参选人资格要求女
女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女
女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
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女
女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
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女
女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女
女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或承诺函;女
女2.1.5参选人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条件、专业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女
女2.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入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己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女
女2.1.7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女
女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女
女2.2.1在最近三年内(比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女
女2.2.2在最近三年内(比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女
女2.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
女2.2.4比选人认为有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问题的。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线上获取,参选人提供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
并购买比选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3)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宛老师电话:19981510988;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
民币,售后不退。(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四川
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本次货
品采购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确定报价表所列物资单价且中选后按中选人中选份额及报价
执行,在中选服务期截止金额未使用完或服务期未到金额使用完,原签订合同均废止,需重
新组织采购比选。
1.2采购物资类别及标包情况:
1.2.1本项目物资采购为:粮油调料类、蔬菜类、肉类等食堂食材。
1.2.2本项目划分标包3个:
标包1粮油调料类,中选人2人.划分2个中选份额,第一名80%第二名20%,预估金额50
万元:
标包2禽肉、蔬菜类,中选人2人划分2个中选份额,第一名80%第二名20%,预估金额40
万元;
标包3猪肉,中选人2人划分2个中选份额,第一名75%,第二名25%,预估金额20万元: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女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
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女
1.4中选人在合同期限内,由比选人向中选人核定货物的供货价,比选人及中选人每月初到
宜宾市叙州区田园农贸市场或中心农贸市场核对肉类及蔬菜等供应价格,统一根据宜宾市叙
州区田园农贸市场或中心农贸市场的价格确定肉类及蔬菜等供应价目,并由双方代表签名确
认。原则上供货价格每月协商调整一次(如遇供货当期肉类和蔬菜价格调整较大,每周进行
一次市场价格确认,并按确认后的价格进行结算),中选人提供的货物价格须以宜宾市叙州
区田园农贸市场或中心农贸市场市场价格为准,不得高于农贸市场平均价格。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比选参选公共服务平(http://www.cebpubsorvice.com/)、中
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宛玲
电 话:19981510988
电子邮件:08105408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