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0050801792
预算金额95.00元
招标联系人刘有明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00508017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森鑫环境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日常维护苗木、花卉定点采购项目 花卉第一标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00508017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折扣率(%)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1 日常维护苗木、花卉定点采购项目 花卉第一标 94.6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计金额小写: 275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基准价(元)

折后价(元)

备注

1

孔雀草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07

1.01

/

2

一串红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43

1.35

/

3

矮牵牛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07

1.01

/

4

丰花月季

冠幅20-29CM

湖南长沙

1

1.65

1.56

/

5

西洋杜鹃

冠幅20-29CM

湖南长沙

1

3.75

3.55

/

6

百日草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8

1.70

/

7

观叶地瓜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8

1.70

/

8

三色堇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0.8

0.76

/

9

美女樱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2.16

2.04

/

10

彩叶草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0.8

0.76

/

11

夏堇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

0.95

/

12

凤仙花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2.28

2.16

/

13

石竹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

0.95

/

14

满天星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

0.95

/

15

美女樱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

0.95

/

16

羽衣甘蓝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

0.95

/

17

鸡冠花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

0.95

/

18

太阳花

冠幅15-20CM

湖南长沙

1

1

0.95

/

19

红喜鹊

冠幅20-25CM

湖南长沙

1

3

2.84

/

20

黄心红

冠幅20-25CM

湖南长沙

1

3

2.84

/

21

长春花

冠幅20-25CM

湖南长沙

1

3.24

3.07

/

22

金鱼草

冠幅20-25CM

湖南长沙

1

4

3.78

/

23

雏菊

冠幅20-25CM

湖南长沙

1

3.46

3.27

/

24

海棠

冠幅20-25CM

湖南长沙

1

2.8

2.65

/

26

国庆菊

冠幅20-25CM

湖南长沙

1

8

7.57

/

27

瓜叶菊

冠幅25-30CM

湖南长沙

1

8

7.57

/

28

绿萝吊兰

冠幅25-30CM

湖南长沙

1

7.5

7.10

/

25

常春藤

冠幅20-30CM

湖南长沙

1

7.5

7.10

/

29

西洋杜鹃

冠幅35-40CM

湖南长沙

1

7

6.62

/

30

垂吊矮牵牛

冠幅50-60CM

湖南长沙

1

8

7.57

/

31

变叶木

冠幅20-30CM

湖南长沙

1

15

14.19

/

32

大叶栀子花

高40cm 冠30cm

湖南长沙

1

2.4

2.27

/

33

虎皮兰

高60cm 冠20cm

湖南长沙

1

20

18.92

/

34

一品红

高30cm 冠20cm

湖南长沙

1

18

17.03

/

35

长寿花

单株,塑盆

湖南长沙

1

6

5.68

/

36

鸭脚木、袖珍椰子

单株,塑盆

湖南长沙

1

5

4.73

/

37

芦荟

单株,塑盆

湖南长沙

1

10

9.46

/

38

富贵竹

3-5株,塑盆

湖南长沙

1

15

14.19

/

39

小绿萝

塑盆

湖南长沙

1

15

14.19

/

40

小虎皮兰

3-5株,塑盆

湖南长沙

1

15

14.19

/

41

非洲茉莉

冠幅100cm

湖南长沙

1

60

56.76

/

42

牡丹

2株组合,冠幅60cm,盆径4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80

75.68

/

43

金琥

直径32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20

113.52

/

44

金心也门铁

2株组合,冠幅60cm,盆径4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00

94.60

/

45

西洋杜鹃

多株组合,冠幅60cm,盆径45cm,瓷盆

湖南长沙

1

50

47.30

/

46

鸿运当头

高85cm 冠25cm

湖南长沙

1

60

56.76

/

47

金钱桔

冠幅50cm,盆径3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90

85.14

/

48

大鸭脚木

株高1.5米,冠幅1m,塑盆

湖南长沙

1

25

23.65

/

49

吉利红星

3株组合,冠幅60cm,盆径45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30

122.98

/

50

龙须树

六杆,冠幅80cm,盆径45cm,瓷盆

湖南长沙

1

288

272.45

/

51

平安树

主杆径3cm,高1.6m,冠幅1m,瓷盆

湖南长沙

1

130

122.98

/

52

榕树

高60cm,冠幅3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10

104.06

/

53

小发财树组合盆景

3株组合,冠幅60cm,盆径45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20

113.52

/

54

粉掌

多株组合,冠幅60cm,盆径45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20

113.52

/

55

夏威夷

单株,高180cm,冠幅6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50

141.90

/

56

大散尾葵

单株,高2m,冠幅1.2m,盆径4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80

170.28

/

57

大幸福树(单杆)

主杆径10cm,高1.7m,冠幅1.2m,高档釉面瓷盆

湖南长沙

1

450

425.70

/

58

万年青

高25cm 冠20cm

湖南长沙

1

18

17.03

/

59

万年青

高80cm(不含盆聚),冠幅6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45

42.57

/

60

红掌

高50cm 冠40cm

湖南长沙

1

25

23.65

/

61

红掌

3株组合,瓷盆

湖南长沙

1

130

122.98

/

62

高杆绿萝

高170-180cm 冠90cm

湖南长沙

1

120

113.52

/

63

柱子绿萝

高180cm,冠幅10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90

179.74

/

64

小三角梅

高80-100cm 冠55cm

湖南长沙

1

65

61.49

/

65

大三角梅

主杆径5cm高1.6m冠幅1.2m,高档釉面瓷盆

湖南长沙

1

570

539.22

/

66

蝴蝶兰

单株,不带盆

湖南长沙

1

20

18.92

/

67

剑兰组合盆栽

2株组合,冠幅60cm,盆径4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20

113.52

/

68

兰花(墨兰)

冠幅40cm,盆径25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25

118.25

/

69

绿宝石兰花

1株组合缤纷绿植,冠幅50cm,盆径4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80

75.68

/

70

绿宝石兰花

多株组合,冠幅50cm,盆径45cm,瓷盆

湖南长沙

1

280

264.88

/

71

韩兰组合盆栽

2株组合,冠幅50cm,盆径4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260

245.96

/

72

单株金话筒

冠幅80cm,盆径4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80

75.68

/

73

金话筒

3株组合,冠幅80cm,盆径45cm,瓷盆

湖南长沙

1

40

37.84

/

74

单株富贵籽

冠幅60cm,盆径4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40

37.84

/

75

特级富贵籽

原装6株组合,冠幅80cm,盆径60cm,瓷盆

湖南长沙

1

150

141.90

/

76

大发财树

杆径16cm,冠幅0.8m左右,瓷盆

湖南长沙

1

480

454.08

/

77

大发财树

杆径18cm冠幅1.5m高档釉面瓷盆(冠幅0.8m)

湖南长沙

1

960

908.16

/

折扣率(%)

94.6 %

备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基准价为清单中提供的参考价)。该折扣率在定点期限内不得变更。最终结算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2)采购人按实际需求向中标人采购花卉。在服务期间内,实际采购的花卉品种大部分品种包含在招标文件列表内,但不为全部。个别未在列表中的品种价格按市场价格×中标折扣确定。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服务期一年(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服务范围:日常维护苗木、花卉定点采购项目花卉第一标服务范围划分为芙蓉区属范围内二环线以东区域。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时间: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当天交货;批量货物3日内交货或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交货。交货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与实际供货类别相符合的发票)。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沙支行(湖南森鑫环境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8201040000004733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对供应花卉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花卉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黄叶、干枯、病害、土球松散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该部分花卉更换成符合要求的。采购人给予两次更换机会,每次更换须在两天内完成。如中标人拒绝更换或经两次更换机会后仍未能将有问题的花卉全部更换为合格的,则采购人拒绝收货和拒绝支付该部分花卉的货款。如因供应花卉的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量保证:中标人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花卉的验收标准:

1.1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1.2枝干笔直,冠大荫浓,长势良好。

1.3无病虫害。

1.4土球绝不能松散并按行业规范要求的尺寸及方法打包,围砖假植苗应用遮光网及钢丝网包好泥头。

1.5分枝冠幅呈塔状或伞状自然分布,冠幅饱满。

1.6从圃地出园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不能超过24小时。上车后做好花卉保湿覆盖工作。

1.7花卉下车后由采购人按照清单对每株花卉进行清点,摆放养护期为30-50天,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1.8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中标人的花卉进行考察,对合格的花卉品种进行标识。中标人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进行供货。

1.9花卉要新鲜、花色鲜艳、叶色浓绿、盛花前期的,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1.10不能出现表皮损伤的现场。

1.11供货时,中标人应提供该批花卉的经林业部门签发的花卉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本地花卉不需要提供)。

2.中标人每次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花卉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苗高、分枝情况、枝下高、冠幅等情况,对各品种花卉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花卉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中标人有三次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花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定点供货资格。

3、花卉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协调无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7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定点采购的流程

1.1项目分类说明。

1.1.1定点供应商按中标折扣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

1.1.2采购人负责每批次合同的验收,验收时由采购单位、纪检(监察)、财务,以及相关使用方(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的验收小组,在供应商履约完成后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实施验收并填写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

1.1.3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与供应商结算,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报告单与合同、发票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必备资料,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必须凭已备案的相关资料方能办理资金的结算支付。

1.2权益保护

1.2.1采购单位不得向定点供应商以外的其它供应商采购定点供货产品。采购单位应当维护定点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1.2.2定点供应商应在《货物需求详细清单》中注明品种、数量等具体内容。采购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否则增加的有关的费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

1.2.3定点供应商在定点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

1.2.4定点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采购单位的供货。

1.2.5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可交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有关服务纠纷问题,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调解。

1.2.6定点供应商应当履行各项承诺,及时统计定点采购报表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核实备案。

1.3监督检查

1.3.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定点采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3.2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定点供货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涉及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1.3.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和定点供应商违反有关规定的,有权揭发及举报,各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及时处理。

2.违规行为

2.1定点单位在定点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2.1.1被采购单位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2.1.2没有执行定点中标价格的;

2.1.3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供货,或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

2.1.4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承诺的;

2.1.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正常采购活动的;

2.1.6不按实结算,出具虚假结算单据的;

2.1.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1.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恒达路148号 地址: 安沙镇安沙社区居委会88号
法定代理人: 周炫 法定代理人: 杨胜伟
委托代理人: 刘有明 委托代理人: 王建玲
电话: 0731-84746204 电话: 0731-84097938
传真: 0731-8474525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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