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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硕奥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晓铭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信访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司通【2018】149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五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促进和谐五华、平安五华建设,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派遣制劳动关系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检符合要求;

3. 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4.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二)优先录用条件

1. 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者;

2. 法学、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的;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者;

4.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 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四)相关待遇

1.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绩效方式计发。基本工资标准为:2400元/月/人(含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单位承担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费用,按人社局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的标准浮动)。

2. 绩效:根据五华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标准和要求发放“以奖代补”调解补贴。

3.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按基本工资标准计发80%。


二、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共七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 报名地点

云南硕奥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文庙东巷8号9楼902号;

联系人:杨晓铭

联系电话:0871-63620430 13577062939

(二)报名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 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

3. 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1寸照片4张。要求用袋子装好,袋子及相片背面均需写明本人姓名;

4. 《昆明市五华区派遣制劳动关系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后)1份(自行下载并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

5. 报名时还需递交《昆明市五华区派遣制劳动关系专职调解员考试诚信承诺书》,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6. 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根据人员报名和审核情况,采用统一笔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报考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由五华区司法局和劳务派遣公司派人组成面试小组开展面试工作。

(五)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成绩(笔试40%+面试60%),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和政审人选。因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因成绩并列造成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低分数入选人员进行加试。

(六)体检

1.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2. 体检由报考者根据劳务派遣公司要求,自行体检;

3. 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七)聘用

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需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 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 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 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五)咨询联系:云南硕奥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文庙东巷8号9楼902号;

联系人:杨晓铭

联系电话:0871-63620430 13577062939

监督电话

五华区司法局政治处:0871-636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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