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渔港智慧中心项目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的深沪渔港智慧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编号:晋建监招20240608004)现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协议书六、期限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修改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256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修阶段、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等。”
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1项内容修改为:
11 | 1.3.2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 256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修阶段、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等。 |
3.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修改为:
29 | 3.1.1 | 要求提交的 投标文件内容 | 资格商务文件: 要求 提交; 监理大纲: 不要求 提交; |
4.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增加封面及目录具体详见附件一。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06月19 日
附件一: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 本)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个人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格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三、投标人“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如有)
五、诚信承诺函
六、其他资料(如有)
第二部分 监理大纲(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