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陇头公交首末站新装1600kVA配变工程
金额
205.1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5.17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女士0593-2957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07
公告正文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陇头公交首末站新装1600kVA配变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0]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出资,招标人为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三沙镇陇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陇头公交首末站新装1600kVA配变工程,包含10KV配电房工程、低压出线及充电桩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 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工程造价200~1500万元(中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5174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8日 08:00:00至2022年3月23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二层220室,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836011,传真:/
联系人: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幢1梯304,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57789,传真:/
联系人:郑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楼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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